证券代码:603070 证券简称:万控智造 公告编号:2022-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5月25日,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默飓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默飓电气”)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签订补充协议后,默飓电气相应所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用于“智能化气体绝缘环网柜设备及系列产品扩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基础上,同时用于“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9.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65,200,000.00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38,679,245.28元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26,520,754.72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于2022年3月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另扣除前期已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2,181,859.6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4,338,895.0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5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同时推动募投项目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方默飓电气于2022年5月13日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5月25日,公司及默飓电气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签订补充协议后,本次默飓电气所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智能化气体绝缘环网柜设备及系列产品扩产建设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
截至2022年5月25日,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1: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甲方2:默飓电气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默飓电气”)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丙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
为规范甲方(甲方1、甲方2合称“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于2022年5月13日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现根据甲方实际需要,签署本补充协议并形成如下约定:
一、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条款“一”修改为:默飓电气为上市公司子公司,上市公司通过默飓电气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化气体绝缘环网柜设备及系列产品扩产建设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市公司负责督促并确保默飓电气遵守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条款“二”修改为: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19226101046268888,截止2022年5月25日,专户余额为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智能化气体绝缘环网柜设备及系列产品扩产建设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除上述内容外,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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