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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2-临03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鼎晖孚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孚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巨人网络”)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鼎晖孚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孚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孚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孚烨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权益变动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00%。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鼎晖孚远及其一致行动人孚烨投资于2022年5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54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截至2022年5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鼎晖孚远及其一致行动人孚烨投资累计已减持公司股份101,219,055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累计达到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于2015年12月11日作出股份限售承诺: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于公司2015年资产重组时所获公司股份自该股份登记至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名下之日起至36个月届满之日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于2016年2月15日作出业绩承诺: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00,177.07万元、120,302.86万元和150,317.64万元,若巨人网络在业绩补偿承诺期间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当年度净利润承诺数的,则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与其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应共同向公司进行股份补偿,股份补偿不能满足各交易对方应当承担的补偿责任的,剩余部分由各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均已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情况

  1、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合伙协议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累计达到5.00%,且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有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以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487,59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20,243,7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01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仍处于减持计划期间。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备查文件

  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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