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2个月。
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25日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2.79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11日、2022年5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9)、《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公司在本次回购方案中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5月26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08,544,744股的0.013%,最高成交价为10.7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75元/股,成交总额430,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5月26日)前5个交易日(即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0日、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5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4,303,077股。公司2022年5月26日首次回购股份数量40,000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6,075,769股) 。
(四)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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