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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公开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请投资者注意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能否按期归还占用的资金风险。如占用的资金确实无法按期归还,则该等情况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2条所述的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的情形,中利集团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2年5月24日、5月25日和5月26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向公司、控股股东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公开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请投资者注意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能否按期归还占用的资金风险。如占用的资金确实无法按期归还,则该等情况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2条所述的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的情形,中利集团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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