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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665        证券简称:齐鲁银行           公告编号:2022-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修订。《稳定股价预案》相关内容在《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在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则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的条件(以下称“稳定股价条件”)满足时,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则触发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股价义务。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5.86元。自2022 年4月26日起至2022年5月26日,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2022年5月26日为触发日。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公司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条件后10个交易日内制定稳定股价方案并由董事会公告。公司将在 2022年6月10日前召开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65          证券简称:齐鲁银行      公告编号:2022-023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宇”)持有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为254,795,64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56%。本次解除质押56,450,000股,本次股份质押解除后,重庆华宇持有公司股份合计质押数量为0股。

  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收到股东重庆华宇转来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获悉其持有的本公司56,450,000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若存在后续质押计划,重庆华宇将及时履行告知义务,本公司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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