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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级控股子公司新增债务逾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ST海核        公告编号:2022-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二级控股子公司德阳万达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万达”)通知,因资金紧张出现部分新增债务逾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逾期债务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因德阳万达与金融机构协商未达成一致,新增逾期债务合计为646.44万元(单位:人民币,下同),具体情况如下: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逾期债务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新增两笔逾期债务646.44万元外,公司已披露逾期及到期债务(部分融资业务因公司资金紧张未能按时付息,金融机构通过向公司提起诉讼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公司在相关诉讼公告中已披露)累计292,976.1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逾期债务及诉讼及仲裁事项,公司在取得其他重大逾期债务及诉讼、仲裁相关文件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公告的逾期债务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因债务逾期公司可能会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进而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

  目前,控股子公司管理团队稳定,生产经营正常,金融债务关系基本稳定;公司将通过加快推进债务重组,加强与相关方沟通与协商,妥善解决诉讼事项,保持公司平稳运行。针对资金紧张及债务逾期问题,公司正在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全力筹措资金,目前上述措施尚在实施过程中,执行情况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仍在积极协调,争取展期,妥善解决逾期事项,保持控股子公司平稳运行。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目前逾期及诉讼案件较多,累计金额较大,逾期及诉讼事项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对公司部分业务造成影响。公司存在因诉讼仲裁面临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拍卖等风险,可能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已被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目前破产重整方案尚未确定,进程及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权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截至公告披露日,法院尚未裁定受理本次破产重整申请。本次重整申请是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的进展情况,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全力做好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ST海核       公告编号:2022-034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6日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上午9:15至2022年5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恒源路6号公司会议室

  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王雪欣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264,094,3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45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63,410,0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37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684,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8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人,代表股份1,657,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9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973,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2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人,代表股份684,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89%。

  3.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837,3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7%;反对21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7%;弃权4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4947%;反对21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567%;弃权4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486%。

  提案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837,3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7%;反对21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7%;弃权4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4947%;反对21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567%;弃权4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486%。

  提案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837,3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7%;反对21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7%;弃权4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4947%;反对21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567%;弃权4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486%。

  提案4.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837,3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7%;反对25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0%;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4947%;反对25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4510%;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3%。

  提案5.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837,3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7%;反对25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0%;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4947%;反对25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4510%;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3%。

  提案6.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944,9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4%;反对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2%;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864%;反对14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593%;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3%。

  提案7.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944,9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4%;反对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2%;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864%;反对14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593%;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3%。

  提案8.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4947%;反对25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4510%;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4947%;反对25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4510%;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3%。

  关联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泉韵金属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提案9.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4947%;反对21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8567%;弃权4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4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4947%;反对21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567%;弃权4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486%。

  关联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泉韵金属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李威、黄晓静

  3.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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