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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34版)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下转D36版)

  (上接D34版)

  (二)对照会计准则规定的相关条件,结合内外部证据,逐条分析资本化的研发支出是否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补充披露资本化的起始时点和确定依据,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资本化时点是否合理

  1、公司已在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研发费用资本化的研发支出对照会计准则规定的相关条件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2、同行业可比公司资本化研发投入时点披露情况如下:

  (1)5G项目同行业可比公司资本化比较

  

  如上表,同行业公司虽未披露详细具体的资本化时点,但披露的开发阶段的内容与公司5G项目资本化时点不存在重大差异。

  (2)云平台项目资本化与其他公司资本化比较

  

  如上表,同行业公司云平台项目披露的进入开发阶段的内容与公司云平台项目资本化时点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补充说明公司对研发支出资本化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公司已制定了《产品立项管理流程》、《项目运作管理流程》、《技术评审(TR)管理流程》等研发内控制度,对研发流程进行管理及管控,具体如下:

  1、公司研发项目从开始至项目结束的主要流程

  研发部门于初期对新项目的技术可行性进行初步判断,经过调研初步可行性评估通过后,研发部门正式提出研发项目立项申请,提交《研发项目申请书》,并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复,此阶段符合准则关于研究阶段的定义,故确定研发项目申请书审批日为研究阶段起始日。在项目完成了TR1概念决策及TR2计划决策评审后,项目进入到TR3开发阶段。TR3阶段将完成详细设计、单元测试,功能需求,评估市场推广样机(EVT)的成熟度、保证供应和制造能力足以支撑客户测试样机(DVT)生产活动的评审工作。

  TR3阶段公司项目评审机制对项目的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论证:①在技术上可实现性进行充分论证;②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该项资产;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④未来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⑤研发项目开发的支出可靠的归集计量等。研发项目实质性开发完成后,研发小组进行产品试产,并于试产完成、判断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后提交验收申请报告,项目停止资本化,之后由项目验收专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2、公司对项目研发投入的归集与核算主要流程

  公司研发投入主要是人工成本的投入,公司将5G项目组人员的工资区别于其他人员,单独进行核算以及发放。基于云平台的智慧城市应用项目人员工资在子公司深圳数智城市单独发放。研发部门按月汇总研发人员的项目工时,财务部根据项目工时将研发人员的工资分配到各个项目,研究阶段的计入当期研发费用,开发阶段的计入开发支出。其他支出,公司财务部门根据研发支出的项目归属,归集每个项目的研发投入情况;对不能直接按项目进行归集的费用,公司按项目人工投入情况进行分摊。

  综上所述,公司已建立起研发支出资本化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管理流程,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补充披露资本化研发项目转入无形资产核算需满足的条件,并说明转入无形资产后的预计使用寿命、摊销方法、减值测试等事项。

  公司已在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资本化研发项目转入无形资产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1)研发项目在技术上已经研发团队验证通过;

  (2)产品完成试产,可进行批量生产;

  (3)得到市场认可,取得订单。

  公司开发支出转入无形资产后,预计可使用寿命一般为3-5年,每年将按照直线摊销法进行费用分摊。公司计划每年根据市场调研和行业技术发展的最新情况,通过测算未来产生的经济效益和可回收价值进行减值测试。

  二、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的研发项目立项文件等资料,了解研发产品内容、初始时间及确定依据、支出构成、经济利益产生方式、技术路线等;

  2、获取公司《产品立项管理流程》、《项目运作管理流程》、《技术评审(TR)管理流程》等研发相关制度规定,了解公司与研发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3、分析资本化研发项目转入无形资产核算需满足的条件以及关注转入无形资产后的预计使用寿命、摊销方法、减值测试等事项是否存在异常;

  4、查阅会计师的审计报告;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资本化相关资料。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已在2021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了各资本化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研究内容、开始时间、完成时间(或预计完成时间)、经济利益产生方式(或预计产生方式)、主要支出构成等;

  2、公司资本化研发支出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相关条件,未发现资本化起始时点和确认依据与同行业公司存在重大差异;

  3、公司已建立了研发项目的运作管理流程、研究开发立项管理制度、技术评审管理流程、开发支出资本化核算的流程管控等内控制度及核算流程,并已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及流程开展研究开发、立项评审、支出核算等执行工作;

  4、公司已在2021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了资本化研发项目转入无形资产核算需满足的条件;公司各项目开发支出后续转为无形资产的条件明确,转入无形资产后的预计使用寿命、摊销方法、减值测试等事项具有合理性。

  三、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会计师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的研发项目立项文件等资料,了解研发产品内容、初始时间及确定依据、支出构成、经济利益产生方式、技术路线等;

  2、获取公司《产品立项管理流程》、《项目运作管理流程》、《技术评审(TR)管理流程》等研发相关制度规定,了解公司与研发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3、分析资本化研发项目转入无形资产核算需满足的条件以及关注转入无形资产后的预计使用寿命、摊销方法、减值测试等事项是否存在异常;

  4、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资本化相关资料。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已在2021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了各资本化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研究内容、开始时间、完成时间(或预计完成时间)、经济利益产生方式(或预计产生方式)、主要支出构成等;

  2、公司资本化研发支出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相关条件,未发现资本化起始时点和确认依据与同行业公司存在重大差异;

  3、公司已建立了研发项目的运作管理流程、研究开发立项管理制度、技术评审管理流程、开发支出资本化核算的流程管控等内控制度及核算流程,并已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及流程开展研究开发、立项评审、支出核算等执行工作;

  4、公司已在2021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了资本化研发项目转入无形资产核算需满足的条件;公司各项目开发支出后续转为无形资产的条件明确,转入无形资产后的预计使用寿命、摊销方法、减值测试等事项具有合理性。

  问题5关于研发人员减少

  1、年报显示,公司研发人员数量由上年398人减少至318人,同比减少20.10%,而研发人员薪酬合计同比增长2.07%。

  请公司:

  (1)补充披露研发人员减少的原因,结合减少的研发人员的学历结构、从事研发领域等,说明报告期内研发人员减少是否对公司日常经营、技术研发、业务布局、核心竞争力等产生不利影响;(2)补充说明研发人员数量减少的同时,研发人员薪酬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公司问题回复

  (一)补充披露研发人员减少的原因,结合减少的研发人员的学历结构、从事研发领域等,说明报告期内研发人员减少是否对公司日常经营、技术研发、业务布局、核心竞争力等产生不利影响

  1、研发人员减少的原因

  公司2021年研发人员月均人数为342人,2020年研发人员月均人数为386人,2021年研发人员数量月均较2020年减少11%。公司已在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研发人员减少的原因,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公司推行研发项目平台化,并将部分测试认证工作和中试工作外包给第三方专业机构,提升研发效率,且随着部分研发项目的结项,公司对相关研发人员进行优化;

  (2)2021年,公司的办公地址从原龙华区大浪街道搬迁至东莞松山湖研发总部和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总部,部分研发人员离职;

  (3)2021年,公司部分研发人员升职为管理人员或调岗转往市场等其他岗位。

  2、报告期内,研发人员减少未对公司日常经营、技术研发、业务布局、核心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研发人员减少148人,减少原因包括离职、升职和调岗转出;公司研发人员新增68人,增加原因包括招聘和调岗转入。公司人员变动情况按学历结构、从事的研发领域分类情况如下:

  

  2021年度,公司为提高研发效率,推行研发项目平台化,同时将测试认证等劳动密集型工作外包给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完成了对研发人员结构的优化,由此导致研发人员人数相应减少。但公司优化后的研发团队能顺利完成公司的研发任务,研发人员减少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技术研发、业务布局未产生不利影响。

  2021年度,公司的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较2020年进一步增加,2021年专利新增申请数量和2020年相同,研发人员减少未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产生不利影响。

  (二)补充说明研发人员数量减少的同时,研发人员薪酬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公司研发人员薪酬总额为7,680.19万元,2020年公司研发人员薪酬总额为7,523.82万元,同比增长2%。2021年公司研发人员月均人数为342人,2020年公司研发人员月均人数为386人,2021年研发人员数量月均较2020年同比减少11%。因此,以月均口径计算的2021年公司研发人员年均薪酬为22.45万元,2020年公司研发人员年均薪酬为19.49万元,2021年研发人员年均薪酬较2020年同比增长15%,主要原因为:

  (1)2021年,公司研发效率进一步提升,顺利完成各项研发任务,进一步积累了公司的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因此,为保证核心研发团队的稳定性和积极性,公司2021年提高了研发人员薪酬。

  (2)2021年,公司分别于1月和8月从原办公地址分别向东莞松山湖研发总部和龙华区民治北站总部搬迁,为稳定研发团队,公司提高了研发人员薪酬。

  二、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并检查研发人员的2020-2021年度的花名册、工资发放单据,与账面核对是否相符,并分析研发人员变动、薪酬水平及波动的合理性;

  2、了解按学历结构、从事研发领域研发人员2020-2021年度的变动情况;

  3、分析研发人员的变动对公司日常经营、技术研发、业务布局、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影响。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已在2021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了研发人员减少的原因;2021年,公司推行研发项目平台化,并将部分测试认证工作和中试工作外包给第三方专业机构,同时部分研发人员因公司地址搬迁离职,以及部分研发人员升职或调岗,导致公司研发人员减少,具有合理性。

  2、2021年,公司完成研发团队结构优化,优化后的研发团队仍能顺利完成公司的研发任务,研发人员减少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技术研发、业务布局未产生不利影响。

  3、2021年,公司办公地址搬迁,同时公司对研发团队进行优化,为保证核心研发团队的稳定性和积极性,公司提高了研发人员薪酬,研发人员数量减少的同时,研发人员薪酬增长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问题6关于应收账款

  1、年报显示,2021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5.32亿元,同比增长74.62%,主要系第四季度销售收入增长较快;坏账准备余额2,767.75万元,同比增长87.68%,均为按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为7839.28万元,占比14.73%,较上年大幅增长。

  请公司:

  (1)补充披露前五大应收账款欠款方的销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或服务内容、销售收入金额及确认时间、相关应收账款账龄及计提的坏账准备;(2)补充披露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主要应收账款的金额、合同约定的回款时间、信用期限及目前的回款情况,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补充说明在2020年对1,411.97万元的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下2021年未进行坏账准备单项计提的原因以及上年余额的会计处理;(4)对于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列示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损失率及反映当前情况的相关可观察数据,并补充披露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的计算过程,说明2021年坏账准备余额大幅提升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5)补充披露应收账款信用期内及逾期款项金额及占比,主要逾期客户的应收账款金额及逾期金额、造成逾期的主要原因、是否存在回款风险。

  一、公司问题回复

  (一)补充披露前五大应收账款欠款方的销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或服务内容、销售收入金额及确认时间、相关应收账款账龄及计提的坏账准备。

  公司已在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2021年度前五大应收账款欠款方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续上表:

  

  (二)补充披露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主要应收账款的金额、合同约定的回款时间、信用期限及目前的回款情况,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已在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2021年以及2020年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变化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由上表可知,公司1年以内应收账款的占比在2021年末、2020年末分别为85.28%、90.57%,虽然2021年末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较2020年末减少了5.29%,但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整体依然较高。2021年末,公司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略有增加,其变化主要集中在1-2年和2-3年的账龄区间,上述区间应收账款大于100万元的明细补充披露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2021年度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较2020年度大幅增加主要系部分客户资金回笼慢,资金压力相对较大导致支付有方科技货款逾期。但该部分客户依然在陆续支付公司货款,并且大部分客户规模较大,公司整体评估其存在偿付公司货款的能力,因此未对其进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公司2021年坏账准备计提的情况,对1-2年的应收账款,公司按15.45%的比例计提,2-3年的应收账款,公司按59.16%的比例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公司认为已充分的计提了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

  (三)补充说明在2020年对1,411.97万元的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下2021年未进行坏账准备单项计提的原因以及上年余额的会计处理

  公司2020年的1,411.97万元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2021年度已单独考虑单项计提的影响,但由于2021年度根据迁徙率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已覆盖单项考虑的计提比例,因此未将其在单项计提中单独披露,2020年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2021年度计提坏账的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续上表

  

  公司2021年度已将2020年度单项计提的应收款项合并计入了组合中进行披露。如上表所述,2021年度组合中该部分款项3年以上的都已经按照原计提比例100%计提了坏账准备;2-3年的应收款项已经按59.16%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了相应的坏账,2020年度该部分款项的计提比例分别为10%和30%,公司2021年末按组合计提坏转准备较2020年末的单项计提比例更为谨慎,因此,公司将其纳入组合进行计提及披露

  2021年末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原值1,411.97万元较2020年末1,204.99万元减少,主要系收回了部分客户的应收账款204.61万元以及核销了23,711.88元所致。由上表可知,公司2021年末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较2020年末不存在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四)对于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列示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损失率及反映当前情况的相关可观察数据,并补充披露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的计算过程,说明2021年坏账准备余额大幅提升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已在年度报告中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相关情况做了如下补充披露:

  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的计算过程如下:

  1、公司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时,选取划分至本组合的近五年应收账款余额的历史数据,按账龄汇总统计,计算各账龄段平均迁徙率:

  

  公司2021年度在假设5年以上应收账款损失率为100.00%的基础上,其中1-3个月历史损失率=⑥*⑤*④*③*②*①*100%;9-12个月历史损失率=⑥*⑤*④*③*②*100%;1-2年历史损失率=⑥*⑤*④*③*100%;2-3年历史损失率=⑥*⑤*④*100%;3-4年历史损失率=⑥*⑤*100%;4-5年历史损失率为⑥*100%;5年以上的为100%。

  2、在上述历史损失率计算结果的基础上进行前瞻性调整

  

  注:根据2022经济蓝皮书预计国民预计经济增长率5.3%,故调整因子确定为105.3%。

  3、在此基础上计算出调整后预期损失率作为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2020年度预期损失率账龄组合的计提与各账龄段平均迁徙率计算得出的结果整体差异不大,因此,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4、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段划分情况及计提比例如下:

  

  5、公司2021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综合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由上表可知,2021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大幅提升主要系1-2年、2-3年、3-4年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较2020年度有较大幅度提升,公司2021年度经调整后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的坏账准备综合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补充披露应收账款信用期内及逾期款项金额及占比,主要逾期客户的应收账款金额及逾期金额、造成逾期的主要原因、是否存在回款风险

  1、公司2021年度应收账款信用期内及逾期款项金额及占比补充披露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大于400万元的逾期客户的应收账款金额及逾期金额、造成逾期的主要原因补充披露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应收账款明细,获取应收账款的逾期款项明细及回款情况;

  2、查阅新增主要应收账款客户的工商信息;

  3、查阅公司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明细,检查期后回款情况等,并复核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查看会计师相关函证情况及部分客户的回款计划;

  4、查阅2020年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在2021年未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相关会计处理,分析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5、获取公司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的计算过程,并与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损失率及反映当前情况的相关可观察数据进行核对,分析2021年坏账准备余额大幅提升原因的合理性;

  6、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复核公司的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已在2021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了前五大应收账款欠款方对应的销售情况,包括产品或服务内容、销售收入金额及确认时间、相关应收账款账龄及计提的坏账准备等;

  2、公司已在2021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了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主要应收账款的相关情况;公司补充披露的主要应收账款的金额、合同约定的回款时间、信用期限及目前的回款情况与获取的信息不存在矛盾的地方,相关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3、公司2020年的1,411.97万元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由于2021年度根据迁徙率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已覆盖单项考虑的计提比例,因此未将其在单项计提中单独披露,不存在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4、公司补充列示的对于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列示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损失率及反映当前情况的相关可观察数据,以及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的计算过程,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公司2021年坏账准备余额大幅提升的原因与获取的信息一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5、公司已在2021年度报告中对应收账款信用期内及逾期款项金额及占比,主要逾期客户的应收账款金额及逾期金额、造成逾期的主要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回款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虽然目前公司应收账款相关的客户回款暂未出现重大风险,但鉴于部分客户已出现超信用期及因个别客户未回款公司已发起诉讼的情况,公司已在2021年度报告中对应收账款的回款事项做风险提示。

  三、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会计师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应收账款明细,获取应收账款的逾期款项明细及回款情况;

  2、查阅新增主要应收账款客户的工商信息;

  3、查阅公司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明细,检查期后回款情况等,并复核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查阅2020年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在2021年未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相关会计处理,分析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5、获取公司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的计算过程,并与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损失率及反映当前情况的相关可观察数据进行核对,分析2021年坏账准备余额大幅提升原因的合理性;

  6、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复核公司的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已在2021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了前五大应收账款欠款方对应的销售情况,包括产品或服务内容、销售收入金额及确认时间、相关应收账款账龄及计提的坏账准备等;

  2、公司已在2021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了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主要应收账款的相关情况;公司补充披露的主要应收账款的金额、合同约定的回款时间、信用期限及目前的回款情况与获取的信息不存在矛盾的地方,相关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3、公司2020年的1,411.97万元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由于2021年度根据迁徙率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已覆盖单项考虑的计提比例,因此未将其在单项计提中单独披露,不存在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4、公司补充列示的对于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列示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损失率及反映当前情况的相关可观察数据,以及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的计算过程,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公司2021年坏账准备余额大幅提升的原因与获取的信息一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5、公司已在2021年度报告中对应收账款信用期内及逾期款项金额及占比,主要逾期客户的应收账款金额及逾期金额、造成逾期的主要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回款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虽然目前公司应收账款相关的客户回款暂未出现重大风险,但鉴于部分客户已出现超信用期及因个别客户未回款公司已发起诉讼的情况,公司已在2021年度报告中对应收账款的回款事项做风险提示。

  问题7关于预付账款

  年报显示,2021年末预付账款账面价值2,499.20万元,同比增长247.73%,主要系上游芯片材料等紧缺,交期延长,结算条件收紧所致。前五大预付账款合计占比达到99.36%,其中仅QUALCOMM为公司芯片供应商。

  请公司:

  (1)补充披露除QUALCOMM以外的前五大预付对象的基本情况、合作历史、业务模式、采购产品及应用领域、预付款周期及期后结转情况,上述预付对象之间、以及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2)结合实际情况,说明公司对于预付

  账款大幅增长原因披露是否准确、合理。

  一、公司问题回复

  (一)补充披露除QUALCOMM以外的前五大预付对象的基本情况、合作历史、业务模式、采购产品及应用领域、预付款周期及期后结转情况,上述预付对象之间、以及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公司已在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除QUALCOMM外的前五大预付对象的情况如下:

  

  上述预付款对象中,深圳市艾欧益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派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公司,其主要提供流量运营服务。公司购买流量运营服务后作为配套原材料向购买无线通信模块的行业客户销售,客户向公司购买配套流量运营服务较其自行向运营商购买流量的价格更低,能为客户带来增值服务。除此之外,上述预付款对象之间,以及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上述预付款项符合行业惯例,说明如下:因2021年芯片紧缺,因此从芯片厂商及芯片代理商处采购的芯片交期较长且需要支付预付款;从代理商采购的5G研发测试设备需进口,从订购到运输到验收入库需要较长时间且需要支付预付款;从流量运营商采购的流量运营服务大部分为集中采购且需要支付预付款。

  (二)结合实际情况,说明公司对于预付账款大幅增长原因披露是否准确、合理

  公司已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对预付账款大幅增长原因披露如下:

  公司2021年预付账款大幅增长原因主要系上游芯片材料等紧缺,交期延长,结算条件收紧,同时公司为顺利开展业务,预购了流量运营服务、5G研发测试设备等产品所致。公司2021年末预付账款前五大预付对象中,QUALCOMM CDMA Technologies Asia Pacific PTE LTD 和博丰科技有限公司为芯片厂商或芯片代理商,2021年度,合计占2021年末预付账款的34.98%;深圳市艾欧益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派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流量运营服务提供商,合计占2021年末预付账款的33.81%;上海纽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研发测试设备制造商罗德施瓦茨的代理商,占2021年末预付账款的30.57%。

  二、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主要预付对象的工商信息,关注其股东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2、获取并查阅期末大额预付账款所对应的采购合同,检查期后到货情况;

  3、获取公司关于预付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的说明。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已在2021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了除QUALCOMM外的前五大预付对象的合作业务相关情况,深圳市艾欧益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派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公司,其主要提供流量运营服务。除此之外,未发现上述预付对象之间、以及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2、公司预付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系上游芯片材料等紧缺,为顺利开展业务,公司购买了流量运营服务、5G研发测试设备等产品;未发现公司对于预付账款大幅增长原因的披露存在不准确或不合理的情况。

  三、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会计师核查程序

  1、查阅主要预付对象的工商信息,关注其股东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2、获取并查阅期末大额预付账款所对应的采购合同,检查期后到货情况;

  3、获取公司关于预付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的说明。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已在2021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了除QUALCOMM外的前五大预付对象的合作业务相关情况,除深圳市艾欧益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派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公司,其主要提供流量运营服务。除此以外,未发现上述预付对象之间、以及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下转D3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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