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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41版)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的补充公告(下转D43版)

  (上接D4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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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主要财务指标更正前后的变动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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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19度更正的主要事项如下:

  (1)更正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司未按《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商誉减值测试,于2019年对收购上海千年设计公司的商誉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恢复对上海千年设计公司控制后,决定对该项差错予以更正,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格律沪评报字(2022)第038号《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追溯资产评估报告》,上海千年设计公司包括商誉的资产组在2019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为1,548,000,000.00元,公司2019年12月31日包括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1,778,875,614.86元,包括商誉的资产组减值230,875,614.86元,归属于公司的商誉减值206,540,747.86元。

  根据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格律沪评报字(2022)第039号《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长期股权投资(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可收回金额追溯资产评估报告》,公司持有的上海千年设计公司89.45975%的股权可收回金额为人民币1,609,000,000.00元,公司2019年12月31日对上海千年设计公司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449,247,950.00元,公司对上海千年设计公司的股权投资没有减值。

  综上,在合并层面,冲回2019年账面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700,805,031.09元,冲回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补充计提2019年商誉减值准备206,540,747.86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在母公司层面冲回2019年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700,805,031.09元,冲回资产减值损失。

  (2)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前后对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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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主要财务指标更正前后的变动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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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公司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更新后)。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2-109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会计准则第 29 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2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等有关规定要求,对相关期间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现将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情况进行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概述:

  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时,部分会计处理及财务报表披露存在差错,主要事项为:未将上海千年设计失去控制前的财务数据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未合理确认2020年末财务报表中“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的账面价值、未按规定进行商誉减值测试于2019年对收购上海千年设计公司的商誉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为更准确反映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如实反映相关会计科目列报,准确反映各期间成本、费用情况,经本公司2022年4月2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

  二、追溯调整事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指标

  1、2020年度更正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公告对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千年设计公司)失去控制,当年度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后续不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进行管理。公司于2022年1月针对上海千年设计公司的失控时点进行充分论证,并确认公司对上海千年设计公司实际失控时点为2020年5月15日。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投资方应当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投资方应当进行重新评估。

  公司在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表时没有将上海千年设计公司失控前的财务数据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恢复对上海千年设计公司控制后,决定对该项会计差错予以更正,进行追溯调整,将上海千年设计公司2020年1-4月的利润表并入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定,上海千年设计公司2020年1-4月财务数据并入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在合并层面增加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3,804,145.90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75,561,201.76元、主营业务成本150,461,797.72元、税金及附加1,148,905.64元、销售费用4,081,424.28元、管理费用12,544,266.88元、研发费用10,354,387.13元、财务费用-124,232.93元、其他收益11,356,953.80元、投资收益336.98元、信用减值损失-3,348,365.38元、资产减值损失-1,244,010.30元、营业外收入237,482.51元、营业外支出8,900,720.48元、所得税费用-999,523.93元。

  (2)公司未按《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商誉减值测试,于2019年对收购上海千年设计公司的商誉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恢复对上海千年设计公司控制后,决定对该项差错予以更正,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格律沪评报字(2022)第038号《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追溯资产评估报告》,上海千年设计公司包括商誉的资产组在2019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为1,548,000,000.00元,公司2019年12月31日包括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1,778,875,614.86元。因此,包括商誉的资产组减值230,875,614.86元,归属于公司的商誉减值206,540,747.86元。

  根据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格律沪评报字(2022)第039号《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长期股权投资(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可收回金额追溯资产评估报告》,公司持有的上海千年设计公司89.45975%的股权可收回金额为人民币1,609,000,000.00元,公司2019年12月31日对上海千年设计公司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449,247,950.00元,公司对上海千年设计公司的股权投资没有减值。

  综上,在合并层面,冲回2019年账面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700,805,031.09元,计入年初未分配利润;补充计提2019年商誉减值准备206,540,747.86元,计入年初未分配利润。在母公司层面冲回2019年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700,805,031.09元计入年初未分配利润。

  (3)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将对上海千年设计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同时将自收购日至失控日期间的净利润按公司所占份额转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其他非流动资产。鉴于公司在2020年对上海千年设计公司失去控制,公司无法确定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的上海千年设计公司的股权投资于2020年12月31日的价值。

  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89.45975%股权的可收回金额追溯评估资产评估报告》,公司2020年持有上海千年设计公司89.45975%股权的可收回金额为1,313,820,000.00元,公司2020年12月31日对上海千年设计公司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449,247,950.00元(经过(2)的追溯调整后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发生股权减值135,427,950.00元。

  综上,在合并层面,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上海千年设计公司股权投资的减值损失135,427,950.00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将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自收购日至失控日期间的利润246,113,966.01元冲回,计入其他利润分配;将补充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206,540,747.86元冲减其他非流动资产。

  在母公司层面,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上海千年设计公司股权投资的减值损失135,427,950.00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合同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公司在编制2020年财务报表时错误的将合同资产减值计入信用减值损失。

  在合并层面,重分类调整信用减值损失15,541,803.42元至资产减值损失;在母公司层面,重分类调整信用减值损失15,541,803.42元至资产减值损失。

  2、2020年度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前后对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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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转D4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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