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300号创新大厦14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汪坤明先生主持;
3、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邵聪慧先生、刘微芳女士、涂连东先生、董事常小安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均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张必辉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其中公司总经理严浪基先生、副总经理邱珏女士、刘祝平女士、谢振刚先生以视频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3议案名称: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5议案名称: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8议案名称:评级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9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20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2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2、3、4、5、6、7、8、9、1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中议案1、2、3、4、5、6、7、8、9、1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军利、殷庆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7日
● 报备文件
(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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