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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2022-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艾力枫社国际广场E座221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宇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以现场 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现场会 议并做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张宇迎先生、张军先生、史玉江先生、郑斌先生、杨丽芳女士、王树良先生出席会议;张瑾女士、胡芳女士、王曦女士因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张亚东先生、赵海池先生、栗沁华先生出席会议;

  3、 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炎锋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申请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申请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4、 关于变更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长的议案

  ■

  15、 关于变更公司非职工监事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五、议案七、议案八、议案九、议案十、议案十一、议案十二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

  议案十三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十,关联股东新奥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天津亿恩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宿迁新毅德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奥新智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亦昆、陈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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