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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22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警示函》具体内容如下: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近期,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你公司2020年7月以人民币725万元收购成都茶花家居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时,将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全部计入当期销售费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导致公司2020年净利润少计363.04万元,2021年净利润多计78.86万元,上述会计差错于2022年4月14日予以更正并追溯调整。

  上述情况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采取有效措施提升财务核算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 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上述《警示函》提出的问题,并将以此为戒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的规范性、严谨性,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监督管理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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