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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全部解除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持有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缆”)股份217,524,444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3%。东方集团本次解除质押股份11,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5.06%。截至本公告日,东方集团无质押股份。

  东方集团的一致行动人袁黎雨女士持有东方电缆无限售流通股53,366,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6%;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黎雨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70,891,174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39.39%;截至本公告日,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黎雨女士无质押股份。

  近日,东方电缆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关于股份质押解除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21年5月19日,东方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1,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并于2021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东方集团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的11,000,000股股份已全部解除,具体如下:

  1.股份被解质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解除后,东方集团将根据资金需求确定后续是否继续质押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二、 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黎雨女士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表:

  

  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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