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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           编号:2022-057

  债券代码:113519          债券简称:长久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投资种类:银行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投资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计算)。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长久物流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2-014号)。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委托理财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在2022年1月25日-2023年1月24日期间,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委托理财投资为人民币4,000万元,截至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为1.10亿元。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的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2018年6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76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7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9,010,000.00元(含税)后,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90,990,0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11月13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11月13日XYZH/2018BJA40772号报告审验。

  上述到位募集资金691,500,000.00元(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加上承销费中不能从募集资金直接扣除的税款部分510,000.00元),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债券发行登记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公证费和验资费用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69,811.32元(不含税)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88,930,188.68元。

  截至2022年1月24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入金额超过拟用募集资金金额部分系银行账户存款利息。

  (四)委托理财投资方式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购买了4,000万元的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89天,预期年化收益率1.00%-3.20%。银行将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最终实现的收益由保底收益和期权浮动收益构成,期权费来源于存款本金及其运作收益,对于本金不造成影响。

  该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前期已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合理规划,并将由募投项目实施部门及财务部门密切关注募投项目进展情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计算)。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类投资收益受到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等风险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同时,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授权董事长签批购买或赎回理财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执行,有利于提高审批决策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理财产品有关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长久物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长久物流本次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七、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理财产品的有关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宁波银行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21035产品说明书》及购买凭证;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长久物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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