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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公告编号:2022-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7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16号高速公路大楼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曾国华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 286,428,37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96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73,816,03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69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 12,612,33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75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 35,898,21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3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 23,285,87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5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 12,612,33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755%。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254,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1%;

  反对17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

  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35,723,9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45%;

  反对17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53%;

  弃权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审议结果:通过。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254,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2%;

  反对17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35,724,0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47%;

  反对17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53%;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254,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1%;

  反对17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8%;

  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35,723,9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45%;

  反对17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53%;

  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审议结果:通过。

  4、2021年年度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254,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1%;

  反对17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

  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 35,723,9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45%;

  反对17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53%;

  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审议结果:通过。

  5、202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401,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5%;

  反对2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 35,870,9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40%;

  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8%;

  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审议结果:通过。

  6、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254,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1%;

  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

  弃权15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 35,723,9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45%;

  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8%;

  弃权 15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37%。

  审议结果:通过。

  7、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254,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1%;

  反对 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弃权15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 35,723,9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45%;

  反对2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8%;

  弃权 15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37%。

  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朝霞  杨橦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署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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