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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2-07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投资控股”)的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融捷投资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吕向阳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注1:截至公告披露日,吕向阳先生及其配偶张长虹女士分别持有融捷投资控股89.5%和10.5%的股权,吕向阳先生与融捷投资控股为一致行动人;

  注2:融捷投资控股持股数量包含其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的股份。

  三、其他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吕向阳先生和融捷投资控股累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强制平仓风险,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后续股份质押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2-08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传福先生。

  6、本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发了股东大会通知,也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刊发了股东大会通告,并按规定派发了通函。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36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1,433,046,0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2262%,其中出席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333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1,107,326,2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0375%(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299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63,173,5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701%);出席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325,719,7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887%。

  2、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香港中央证券有限公司监票人、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会议议题的6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 关于审议2022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同意票95,041,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99.7820%;反对票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279%;弃权票181,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1900%。

  1.02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同意票95,031,7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21%;反对票3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379%;弃权票181,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1900%。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同意票95,041,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99.7820%;反对票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279%;弃权票181,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1900%。

  1.04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同意票95,025,1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99.7651%;反对票4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448%;弃权票181,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1900%。

  1.05 回购金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同意票95,040,7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99.7815%;反对票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279%;弃权票181,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1906%。

  1.06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同意票95,040,0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99.7808%;反对票2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287%;弃权票181,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1906%。

  1.07 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同意票95,034,6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51%;反对票3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349%;弃权票181,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1900%。

  1.08 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同意票95,034,6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51%;反对票3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349%;弃权票181,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1900%。

  (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同意票95,041,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99.7820%;反对票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279%;弃权票181,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1900%。

  (三) 关于审议《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同意票92,866,1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68%;反对票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286%;弃权票181,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1946%。

  (四) 关于审议《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同意票92,866,1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68%;反对票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286%;弃权票181,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1946%。

  (五)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同意票92,866,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70%;反对票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286%;弃权票181,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1945%。

  (六) 关于对参股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同意票95,036,7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73%;反对票2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257%;弃权票187,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197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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