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084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28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中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27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鉴于该问询函中所涉事项较多、工作量较大,且根据问询函要求,涉及部分问题及事项尚需年审会计师发表相关核查意见。为切实稳妥做好问询函回复工作,经公司申请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述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延期至2022年6月10日前完成。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083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15:30,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9:15-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周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172名,代表股份1,506,383,76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2109%。其中现场参会股东5名,代表股份580,788,07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8768%;通过网络投票股东167人,代表股份925,595,6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334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03,745,96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2489%;反对: 2,29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5262%;弃权:3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24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
大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所作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03,714,16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2278%;反对: 2,33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5473%;弃权:3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24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
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03,808,46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2904%;反对: 2,23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4847%;弃权:3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24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02,268,86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9656%;反对: 2,62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7469%;弃权:43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875%;回避: 1,052,50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5,765,44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60054%;反对: 2,62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0168%;弃权:43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977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
5、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503,808,46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2904%;反对: 2,23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4847%;弃权:3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24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
6、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1,503,686,46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2094%;反对: 2,44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6248%;弃权:24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658%。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6,130,54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76739%;反对: 2,44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11846%;弃权:24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141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54,027,93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52440%;反对: 49,968,83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31714%;弃权:2,38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5846%。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6,472,00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6.07442%;反对: 49,968,83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2.83477%;弃权: 2,38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908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希律师、任仪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082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广东弘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弘敏”)的通知,获悉广东弘敏将质押给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信托”)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金科控股及一致行动人黄红云先生、广东弘敏、红星家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家具”)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明细表;
2、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081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与其他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一、担保概述
公司持有53%股权的长沙景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景科”)接受民生银行长沙分行提供的80,000万元贷款,期限3年,湖南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金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1
1本次为增加担保措施。
。合作方湖南景朝集团有限公司向湖南金科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议案经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长沙景科经审议可用担保额度为80,000万元。本次对长沙景科提供的担保金额在上述议案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前后对长沙景科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下表。
被担保方担保额度审议及担保余额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本次担保后被担保方担保余额以实际资金到账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沙景科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月29日
注册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六路南段77号金科亿达科技新城A1栋二楼
法定代表人:周健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53%的权益,湖南景朝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7%的权益。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截至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62,596.07万元,负债总额为150,627.18万元,净资产为11,968.89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7.71万元,利润总额-1,591.87万元,净利润-1,193.29万元。
截至2022年3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26,217.04万元,负债总额为112,175.04万元,净资产为14,042.00万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8,351.39万元,利润总额2,766.49万元,净利润2,073.11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80,000万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3年。
3、担保方式:湖南金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满足金融机构要求、支持参股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参股公司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对长沙景科提供的担保超出公司持有长沙景科的股权比例,为控制公司担保风险,合作方湖南景朝集团有限公司已向湖南金科提供反担保。公司已派驻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财务管理,能完全保证按时还本付息,有效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目前,项目公司开发的项目前景良好,资产优良,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4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6.24亿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21.27亿元,合计担保余额为657.51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8.95%,占总资产的17.7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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