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证券代码:601919       公告编号:2022-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发布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公告及上网公告附件。其中,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及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及上网公告附件《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核查意见》、《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的个别数据存在尾差,需要作如下更正:

  1、本次调整后,预留授予第一、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期权数量

  (1)更正前:

  本次调整后,预留激励对象人数为37人,预留授予第一、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期权数量分别为6,653,447份、6,653,447份、6,855,066份,合计为20,161,960份。

  (2)更正后:

  本次调整后,预留激励对象人数为37人,预留授予第一、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期权数量分别为6,653,450份、6,653,442份、6,855,068份,合计为20,161,960份。

  2、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

  (1)更正前:

  本次可行权人数37人,可行权数量6,653,447份。

  (2)更正后:

  本次可行权人数37人,可行权数量6,653,450份。

  3、注销首次授予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及剩余期权数量

  (1)更正前:

  首次授予中,16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违纪免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注销该16名激励对象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的6,364,049份期权(其中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分别为3,134,532份、3,229,517份)。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426人,首次授予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期权数量分别为75,392,288份、77,676,903份,合计为153,069,191份。

  (2)更正后:

  首次授予中,16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违纪免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注销该16名激励对象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的6,364,046份期权(其中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分别为3,134,530份、3,229,516份)。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426人,首次授予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期权数量分别为75,392,290份、77,676,904份,合计为153,069,194份。

  4、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

  (1)更正前:

  本次可行权人数426人,可行权数量75,392,288份。

  (2)更正后:

  本次可行权人数426人,可行权数量75,392,290份。

  5、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法律意见书

  (1)更正前:

  根据公司确认,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442名激励对象中,16人因退休、违纪免职原因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364,049份。

  (2)更正后:

  根据公司确认,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442名激励对象中,16人因退休、违纪免职原因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364,046份。

  6、更正原因:因在将本次注销前的预留期权总数及本次注销的1,905,800份预留授予期权分配至第一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时的计算方法存在差异,导致预留授予每一个行权期剩余期权数量存在尾差;以及在计算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注销期权数量上存在尾差。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2-032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暨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东大名路1171号上海远洋宾馆5楼远洋厅及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 47楼会议室。基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股东大会上海会场会议地点(上海市东大名路1171号上海远洋宾馆)所在区域仍处于封闭管理状态,为依法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增设线上参会方式。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3、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暨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合称“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基于疫情防控要求并结合相关上市公司监管政策,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及线上会议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总经理杨志坚先生主持。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暨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其他2人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郭华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1、 议案名称:审议《中远海控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审议《中远海控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审议以企业会计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分别编制的中远海控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审议中远海控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审议中远海控及所属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境内外审计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A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1、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A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三) 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A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四)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五)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六)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第1项至第6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2、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第7、8项议案,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第1、2项议案,以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第 1、2 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分别经出席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小满、郭旭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暨2022年第一次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