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2-03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现就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同日在公司内部系统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
(1)公示内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2年5月20日-2022年5月29日,截至目前已满10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BPM系统进行公示;
(4)反馈方式:以邮件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核查。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的情形;
(二)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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