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一、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
2022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童梓权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金富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童梓权先生、金富强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二、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2022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徐强国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三、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2022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刘标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标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童梓权先生为总经理,聘任施国强先生、谷海涛先生及姜建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徐东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郭婷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董事会秘书郭婷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童梓权先生、施国强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谷海涛先生、姜建军先生、徐东海先生、郭婷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五、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2022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吴乐尔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吴乐尔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吴乐尔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附件:
谷海涛先生,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大学生物系动物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曾在当涂肉厂生物分厂、当涂县制药厂、安徽丰原药业马鞍山药厂任职;2006年5月至2011年6月,在杭州华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14年12月,在浙江华津依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9年8月,当选为中国生化制药工业协会多肽分会第一届理事会副理事长。2015年1月加入公司,2015年9月至2017年5月,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19年5月,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姜建军先生,1956年8月出生,美国国籍。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有机化学专业,博士学历,具有25年专业从事多肽的研发及大生产管理经验。1994年至2007年,在美国雅培公司担任高级工程师;2007年至2013年,在American Peptide Company担任GMP生产副总经理;2014年至2015年,在CS Bio(美国希施生物公司)担任GMP生产副总经理;2015年至2018年,在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多肽原料药部门副总经理等职位;2018年加入公司,2019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研究院副院长,主要负责多肽研发与生产管理工作。
徐东海先生,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2011年3月至2013年8月,在浙江恒德桑普物流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经理。2013年9月至2015年9月,在中毅集团担任财务经理。2015年9月至2019年5月,担任公司监事。2019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郭婷女士,198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师。2005年7月至2006年12月,在惠州市光速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担任销售代表;2007年1月至2011年6月,在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销售管理部主管;2011年7月至2015年9月,在中毅集团担任企管部经理;2015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吴乐尔先生,199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英国伯明翰大学,硕士学历。曾任职于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自2021年4月起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8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0号)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29.59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15.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29,817,941.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25,162,993.16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38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下列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2022年的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经营效益,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保证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75,162,993.16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54%,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
2022年5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且公司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并已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并已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诺泰生物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诺泰生物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诺泰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0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6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78号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20日
至2022年6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现场方式:2022年6月20日下午14:00-14:30;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2022年6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现场登记地点
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2楼会议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78号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2楼会议室)
(三)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需在登记时间内通过现场、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收到传真时间为准。如通过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登记成功后,股东或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做参会资格复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鼓励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四)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及参会资格复核。
(五)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78号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12楼(诺泰生物)
邮编:311121
联系人:吴乐尔
电话:0571-86297893
传真:0571-86298631
电子邮箱:ir@sinopep.com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6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28日上午11:0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刘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并已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9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0号)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29.59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15.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29,817,941.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25,162,993.16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38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下列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审议程序
2022年5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且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诺泰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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