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2-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法律责任。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同时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2022年5月27日,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向29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805.9329万股,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鉴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致使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全部登记至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证券账户中,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公司股份数为0股。根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具体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411,916,5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0股,即以411,916,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29,533,200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1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161,907,510.03元(不含佣金、印花税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红利161,907,510.03元。加上该等金额后,公司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491,440,710.03元,占2021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5.96%。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411,916,5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0股,即以411,916,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本次转增后,公司股本为576,683,100股。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为准。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2-042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年5月27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 805.9329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已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基本情况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4月15日为授予日,向294名激励对象授予805.932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0.24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2年4月15日
2、授予数量:805.9329万股
3、授予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授予人数:294人
5、授予价格:20.24元/股
6、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授予股份事宜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210032号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4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294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8,059,329股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人民币163,120,818.96元。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来源于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059,329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办理,并于2022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过户登记确认书》,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27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因此,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3,120,818.96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2年4月15日,以2022年4月15日收盘价对本次授予的805.932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成本进行预测算,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10,880.09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验成果的影响仅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
九、备查文件
1、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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