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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事业合伙人” 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正在实施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公司实际收到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认购款人民币5,111,200.00元,此次持股计划参与者实际认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2,224股,其中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对应的认购股票数量为2,000股,占本次持股计划份额总数的1.9565%。该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参与对象、解锁比例、业绩考核等)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内一次性或分批次予以确定。预留份额的参与对象可以为已持有本期持股计划份额的人员,但若获授前述份额的人员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则该分配方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若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该预留份额仍未完全分配的,则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剩余份额的处置事宜。

  公司将通过一次性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02,224股公司股票过户至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证券账户,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公司将持续关注此次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9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2年4月21日,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2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拟使用4,068万至8,136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796元/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2022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0日。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年5月2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5556万股,并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二)2022年5月30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02,2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530%,回购最高价为633.66元/股,回购最低价为568.08元/股,回购均价597.4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1,072,573.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公告日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监高在此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四、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后,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中包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02,224股。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102,224股,将通过一次性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本次累计回购股份过户至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证券账户。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期间,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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