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2-050
持股5%以上股东SCC Growth I Holdco B, Ltd.、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喆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11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以下简称“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SCC Growth I Holdco B, Ltd.(简称“SCC Holdco B”)和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喆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上海喆德”)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等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两股东非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两股东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遵循谨慎性原则,减持时比照一致行动人相关规则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28日分别披露了两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2021-081),于2022年2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度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于2022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上述相关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收到SCC Holdco B和上海喆德出具的《关于东鹏控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5月28日,上述减持计划的期限已届满。其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截至2022年5月28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2,736,642股,减持情况按股份总数1,190,66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础计算。
SCC Holdco B、上海喆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减持总金额为484,291,668 元,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8.51元/股-13.18元/股;
自公司上市以来,SCC Holdco B、上海喆德累计减持公司股票40,167,013股,累计减持比例为3.41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表中计算相关股份比例时,“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情况按预披露公告时点公司股份总数1,190,660,000股为基础计算;截至2022年5月28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2,736,642股,“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情况按股份总数1,190,66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础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减持时间区间内,SCC Holdco B、上海喆德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自身投资决策需要的原因实施了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SCC Holdco B、上海喆德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告知函出具日,SCC Holdco B、上海喆德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前曾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SCC Holdco B、上海喆德出具的《关于东鹏控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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