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凯盛科技 证券代码:600552 公告编号:2022-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5月31日下午14:00在蚌埠市黄山大道800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宁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超过半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有关议案,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收购三家信息显示玻璃生产企业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以54387.04万元收购控股股东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三家信息显示玻璃生产企业的股权,包括:洛玻集团洛阳龙海电子玻璃有限公司100%股权、洛玻集团龙门玻璃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蚌埠中建材信息显示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夏宁、孙蕾、解长青回避了表决,与会无关联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6月16日下午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0552 证券简称:凯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三家信息显示玻璃生产企业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凯盛科技”)拟以54,387.04万元收购控股股东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集团”)持有的三家信息显示玻璃生产企业的股权,包括:洛玻集团洛阳龙海电子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海玻璃”)100%股权、洛玻集团龙门玻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门玻璃”)100%股权及蚌埠中建材信息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中显”)100%股权(以下统称“标的资产”)。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取得国资管理部门的批准。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凯盛集团及其他关联人进行过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凯盛集团持有的三家从事信息显示玻璃生产企业的股权,包括:龙海玻璃100%股权、龙门玻璃100%股权及蚌埠中显100%股权。以2022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上述标的资产的净资产评估值合计为人民币60,093.74万元,依据评估结果,经本次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定为人民币54,387.04万元,购买资产的资金为公司自筹。2022年5月31日,公司与凯盛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龙海玻璃、龙门玻璃、蚌埠中显均为从事信息显示玻璃生产的企业,拥有多项核心技术,是行业技术水平的重要代表,也是公司新型显示业务的上游厂家,在ITO导电玻璃等产品上与公司拥有良好的合作。本次收购系公司新型显示业务向上游产业链的拓展,收购完成后,公司将从玻璃下游加工切入至电子玻璃基材产业,未来将通过业务整合和技术进步,拥有钠钙玻璃、中铝玻璃、高铝玻璃等系列显示基材的能力,可更好地与公司消费类、车载类显示业务开展产业链协同,有助于公司提高在显示材料领域话语权,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力。
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三家信息显示玻璃生产企业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夏宁、孙蕾、解长青按规定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取得有权的国资管理部门的批准。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凯盛集团及其他关联人进行过收购或出售资产的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凯盛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72,512.9793万元
法定代表人:彭寿
企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号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及轻工成套设备的研制、销售;轻工新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及相关进出口业务;工程设计、咨询。招标代理业务;绿色能源科技产品的应用研究和生产;绿色能源项目的咨询、设计、节能评估和建设工程总承包;新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新能源及节能产品开发、推广应用、安装;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房屋构件、集成房屋、新型房屋的技术开发、生产、组装、销售及安装。玻璃及原材料、成套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玻璃产品的深加工、制造、销售;非金属矿资源及制品的加工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咨询、物化分析、热工测定;建材、煤矿、电力、化工、冶金、市政工程的机电设备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100%。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属于《股票上市规则》中的股权收购。标的为龙海玻璃100%股权、龙门玻璃100%股权和蚌埠中显100%股权。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洛玻集团洛阳龙海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股东情况: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10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6月13日
法定代表人:马炎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公司住所:河南省偃师市首阳山镇
经营范围:浮法玻璃、电子玻璃、平板显示器件及材料的生产、销售;玻璃及原材料加工。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洛玻集团龙门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情况: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10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3月11日
法定代表人:马炎
注册资本:柒仟万圆整
公司住所:洛阳市伊滨区诸葛镇工业区
经营范围:浮法玻璃的生产销售;玻璃及相关原料、矿产品的加工销售;玻璃工艺技术服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3、蚌埠中建材信息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情况: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10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9日
法定代表人:王国强
注册资本:陆亿叁仟贰佰柒拾陆万肆仟叁佰圆整
公司住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龙锦路123号
经营范围:从事超薄玻璃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深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及副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与玻璃相关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及其他玻璃制品的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评估情况
以2022年3月31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每一家标的公司分别出具了审计报告,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每一家标的公司分别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交易双方对该等审计结果和评估结果均予以认可。
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2)第119号、第199号、第200号),交易标的均采用了成本法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如下:
1、龙海玻璃:于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49,771.44万元,评估价值为 55,557.48万元,增值额为 5,786.04 万元,增值率为11.63%;其中增值较多的主要项目是土地使用权、存货中的锡锭、房屋建筑物等。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30,464.46 万元,评估价值为 30,464.46 万元。
2、龙门玻璃:于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 9,678.36 万元,评估价值为15,228.19万元,增值额为5,549.84万元,增值率为57.34%;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增值。总负债账面价值为60,441.75 万元,评估价值为 60,239.55 万元,减值额为 202.20 万元,减值率为 0.33%。
3、蚌埠中显:于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 81,041.87 万元,评估价值为 83,096.53 万元,增值额为 2,054.67 万元,增值率为2.54%;其中增值较多的主要项目是土地使用权、存货中的锡锭。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3,083.45 万元,评估价值为 3,083.45 万元。
详情参见三家标的公司评估报告内容。
(二)定价情况
鉴于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之后、本次转让协议签订之前,存在涉及与洛阳玻璃就过渡期损益进行的分红及补偿合计5,706.70万元(已完成),本次交易对应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价格,以前述评估结果为基础,需相应调减或增加,具体如下:
经本次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三家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54,387.04万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签约方
甲方(转让方):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
1、洛玻集团洛阳龙海电子玻璃有限公司100%股权;
2、洛玻集团龙门玻璃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3、蚌埠中建材信息显示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定为人民币54,387.04万元。
(四)支付方式及期限
双方确认,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价格的合计金额,将由乙方按以下方式分期支付: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30%,即16,316.1万元。
(2)在三家标的公司的100%股权均变更至乙方名下之日起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20%,即10,877.42万元。
(3)在三家标的公司完成交接后6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
乙方根据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时,将以人民币汇入甲方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过渡期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截至审计评估基准日的累计未分配利润由乙方享有(但标的公司已支付并在本次交易作价中扣除的分红款除外),标的公司在审计评估基准日之后的损益由乙方承担或享有。
(六)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
每家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的交接基准日为该企业工商变更完成日的上月或当月月末(由甲、乙双方届时协商确定)。自工商变更完成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有权接管该标的公司,并有权作为股东通过该标的公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进行其他处置。在相关交接工作完成后,甲、乙双方及标的公司将共同签署交接协议。
甲、乙双方应协助全部标的公司争取在本协议生效后三个月内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七)员工安置及债权债务处理
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的法人资格存续,标的公司与其雇佣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保持不变。
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的法人资格存续,在标的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债权债务全部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标的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
(八)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向乙方转让标的股权,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如甲方已收到乙方向其支付的款项,则应在该等事实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将该等款项归还给乙方。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按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则乙方应在违约事项发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纠正违约行为。
如果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但不足以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则本协议双方应保证继续履行本协议。
(九)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经甲方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
(2)本协议所述股权转让事宜经乙方股东大会批准;
(3)本协议所述股权转让事宜经中国建材集团或其授权机构批准。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将致力于新型显示和应用材料两大业务的共同发展,以这两大业务为中心,开展科技创新和上下游产业链整合,将公司打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产业集团。本次收购的龙海玻璃、龙门玻璃、蚌埠中显均为从事信息显示玻璃生产的企业,是公司新型显示业务的上游厂家。
龙海玻璃主要从事信息显示超薄基板玻璃研发、生产与销售,目前已发展到第三代超薄电子玻璃,产品质量接近或达到国外同类产品水平,打破国外对高端超薄玻璃的垄断,能够满足国内电子信息显示市场,特别是低电阻、低表面缺陷、超薄基板为代表的中高档ITO导电膜玻璃的市场需求,多次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
龙门玻璃2001年建设了国内第一条超薄电子玻璃生产线,其“超薄浮法玻璃成套技术与关键设备在电子玻璃工业化生产开发应用”荣获2006年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目前龙门玻璃旧生产线已停产,正在与龙海玻璃进行吸收合并,并按要求开展退市进园,由龙海玻璃建设一条250t/d信息显示超薄基板生产线,面向市场需求,主要生产0.7mm、1.1mm、1.8mm超薄电子玻璃。该项目已签订总包协议,正在开展项目建设。龙门玻璃退市进园可能获得相应政府补偿,并用于250t/d信息显示超薄基板生产线项目建设。本次股权收购后,公司将积极推进退市进园、吸收合并和项目建设。
蚌埠中显于2018年4月成功量产0.12mm 超薄电子触控玻璃,创造了浮法技术工业化生产的世界最薄玻璃记录,其整套技术及装备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先后荣获国家级科技进步二等奖、行业及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入选我国工业领域最高奖——中国工业大奖。
以上三家公司拥有多项核心技术,是行业技术水平的重要代表,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从玻璃下游加工切入至电子玻璃基材产业,未来将通过业务整合和技术进步,拥有钠钙玻璃、中铝玻璃、高铝玻璃等系列显示基材的能力,可更好地与公司消费类、车载类显示业务开展产业链协同,有助于公司提高在显示材料领域话语权,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力。
本次股权收购后,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安排由公司另行确定,凯盛集团将提供相应配合。标的公司的法人资格存续,标的公司与其雇佣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保持不变。
交易完成后,公司原有向标的公司采购超薄玻璃的业务不再是关联交易(即减少关联交易),但标的公司正常生产时可能会因原材料采购等而增加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依据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对外担保、委托理财情况。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七、关联交易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须经独立董事出具书面同意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收购三家信息显示玻璃生产企业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夏宁、孙蕾、解长青按规定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本议案。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向我们提供了《关于收购三家信息显示玻璃生产企业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三家标的公司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
2、我们已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和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对本次交易情况已充分了解。
3、本次股权收购,是公司向上游产业链的拓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
4、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我们审阅了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所涉资产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实施后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发展;
2、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结果为基础,考虑了其他相关因素的影响,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
同意将本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意见
本次收购三家信息显示玻璃生产企业股权,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业务能力,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同意本次股权收购的关联交易事项。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取得有权的国资管理部门的批准。
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凯盛集团及其关联人进行过收购或出售资产、股权的交易。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0552 证券简称:凯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1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蚌埠市黄山大道8009号 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16日
至2022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已于2022年6月1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建材玻璃新材料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可为复印件);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要求用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烦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2022年6月15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3、登记地点:安徽省蚌埠市黄山大道8009号 凯盛科技办公楼三楼董秘办。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552)4968015
传真:(0552)4968015
联系人:王伟 林珊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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