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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上接D2版)

  (上接D2版)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上海中心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日期:2006年7月19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6]102 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包括依中国法律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和管理、基金管理和与此相关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注册资本:2.20 亿元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否

  股权结构:

  

  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5亿元,资产净额20.6亿元、营业收入35.2亿元,净利润6.59亿元。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八)深圳齐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深圳齐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齐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03-22

  法定代表人:霍楠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主要股东:霍楠、王萌

  实际控制人:霍楠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否

  2、深圳齐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5,202,682.60元;资产净额:13,450,027.24元;营业收入:71,055,502.06元;净利润:460,629.52元。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深圳齐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4、齐兴合盈同富固定收益投资私募基金最终资金使用方基本情况:

  (一)最终资金使用方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最终资金使用方的名称: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最终资金使用方主要财务状况:营业总收入:77,691.9万元;净利润:8,946.32万元;资产总计:4,597,707.55万元;股东权益:2,386,185.57万元

  (3)最终资金使用方经营状况: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是桃源县重要的基础设施开发建设主体;近年来,营业收入有所波动,2018-2020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1.80亿元、26.15亿元和19.15亿元,基础设施工程收入是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

  (4)最终资金使用方资信状况:(1)银行借款方面,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借款以抵质押借款为主,截至2021年6月末,授信额度为37.60亿元。(2)对外担保方面,截至2020年末,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月为52.21亿元,担保比率为22.04%,对外担保区域较为集中,被担保企业主要为当地其他平台企业和事业单位,存在一定的或有风险。(3)三峡担保作为本期债券提供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有很强的增信作用。(4)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对该债券进行评级,信用等级评为AAA。

  (5)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最终资金使用方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二)最终资金使用方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最终资金使用方的名称: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最终资金使用方主要财务状况:营业总收入:5628180.38万元;净利润:971466.81万元;资产总计:16920526.31万元;股东权益:7145522.42万元

  (3)最终资金使用方经营状况:1.营业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43.71%,主要系本期销售量同比增加所致。2021年1-9月份,公司共销售生猪2,610.6万头,其中商品猪2,292.1万头,仔猪292.9万头,种猪25.6万头;2.2021年三季报显示,营业总收入562.82亿元,同比去年增长43.71%;3.营业外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23.18%,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与非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4.应收账款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加284.84%,主要系屠宰、肉食业务规模扩大,应收账款增加所致;5.固定资产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加52.17%,主要系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4)最终资金使用方资信状况:1.银行授信方面,公司与银行合作良好,截至2021年3月末,授信总额为527.93亿元,其中未使用授信额度为178.85亿元,拥有较好备用流动性;2.对外担保方面,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合并口径无对外担保;3.受限资产方面,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所有权或使用权收到限制的资产为37.83亿元,占期末净资产比例为5.07%;其中包括受限货币资金9.59亿元、受限固定资产26.22亿元、用于抵押贷款的无形资产和生物资产2.02亿元;4.中城信国际于2021年6月评定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5.截至2021年3月末。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

  (5)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最终资金使用方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九)远信(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远信(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远信(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9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张海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如下: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否

  2、远信(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远信(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2021年及2022年3月31日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0.56%,公司货币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42,361.87万元(含所有未到期理财),本次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为43,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7.74%。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层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3、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4、会计处理: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信息披露或财务报表中均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五、风险提示

  1、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标的价值和价格会受到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而波动,会使得收益水平不能达到预期年化收益率。

  2、流动性风险:若公司经营突发重大变化,理财计划发生巨额赎回,将面临不能提前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影响理财计划的预期收益、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4、信用风险:理财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市场信用产品,可能面临发债企业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将影响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的实现。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富管理公司等,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单一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前述委托理财额度。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1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且可滚动使用,并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3、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此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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