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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2-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聂亚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聂亚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聂亚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聂亚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聂亚华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21年3月17日至2024年3月16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亚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2,000股,其中90,000为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已解除限售流通股25,000股,尚未解除限售股65,000股)。同时,作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获授股票期权为259,900份,目前尚未行权;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0,000股,目前尚未归属。后续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该部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以及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

  聂亚华先生辞职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将继续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聂亚华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实现平稳交接、过渡,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聂亚华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聂亚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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