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22-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十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8.2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回购A股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万〉2022-03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了公司A股股份3,457,87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97%,最高成交价为18.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6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1,845,219.3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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