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2-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0),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中锦公司”)就公司与其之间签订的《设备定制合同》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今日,公司收到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2021)苏0104民初11421号之三】,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汇鸿中锦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裁定驳回汇鸿中锦的起诉,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遵守“先刑后民”的原则。公司是隋田力团伙实施合同诈骗的目标单位,是受害者。后续公司会积极主动处理因此事牵连的银行账户解封事宜(详见公告2021-167)。
三、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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