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2-039
持股5%以上的股东佳沃(青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佳沃(青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沃农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4,192,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064,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128,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佳沃农业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截至目前,前述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佳沃农业累计减持12,096,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3%。现根据相关法规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股份减持情况
(二) 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若佳沃农业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佳沃农业将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减持公司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公司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三、其他情况说明
1、佳沃农业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佳沃农业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佳沃农业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相关承诺。
4、在本次减持期间内,公司正在进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本次减持与以上重大事项无关联性。
5、佳沃农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6、截至本日,佳沃农业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东佳沃(青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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