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4
董事、副总经理张国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国秋先生计划在2021年12月2日至2022年6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5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1.75%(其中连续90天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2022年6月1日,公司收到张国秋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张国秋先生已按预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完成了减持,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说明:上述股东本次减持的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上述股东所减持股份均属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上表中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张国秋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张国秋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的减持股数,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3、张国秋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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