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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37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5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9.94 元/股(含)【因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由原“不超过30.00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29.94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9,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5月13日和 2022 年5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共19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5.9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3.3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5,016,552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 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5月20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 年5月13日、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19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3,743,491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5,935,872.75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 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36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事项概述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5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9,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5月13日和 2022 年5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22年5月11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99,062,500.00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1,943,750 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自分配方案首次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截止本公告日,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0.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29.94元/股,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30元-0.06元)=29.94元/股。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9,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18,000万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不低于9,000 万元(含)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00.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按不超过18,000万元(含)的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0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不变。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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