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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ST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2-34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未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未披露的诉讼金额合计为1,000.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达到披露标准。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作出判决,案件诉讼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尚不确定。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法院应诉通知书等材料。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ST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2-33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161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于2022年5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积极组织各相关部门及年审会计师等共同对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截至目前,公司回复初稿已完成,但相关回复仍需根据要求进一步完善,无法在2022年6月1日前完成回复及披露工作。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与完整,公司拟再次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预计于2022年6月16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关注并谅解,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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