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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2-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软件园中路4号光谷软件园六期E区4栋3F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发起召集,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季光明先生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除董事季光明先生、程润喜先生、刘菁女士现场出席外,其他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除监事陈奚女士现场出席外,其他监事均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菁女士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胡卫庭先生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吴军先生、胡建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限售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1-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1-12项议案,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联股东季光明先生及其妻妹白彩群女士、季光明先生一致行动人武汉德天众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邱亚飞、王国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路德环境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路德环境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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