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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及2022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购了人民币2,400万元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1939期”、人民币2,800万元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1940期”及人民币2,000万元的“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鑫宝’1月期555号”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公司于近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人民币7,200万元,获得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180,509.62元,本金及收益已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投资品种;

  2、公司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55,800?万元,上述未到期余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

  五、备查文件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业务回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070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00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之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内,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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