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 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2-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哲厚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10.42%增加到11.42%。

  ●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涉及要约收购。

  公司于2022年6月2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哲厚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哲厚”)通知,北京哲厚自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26,8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备注:

  1、北京哲厚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2、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哲厚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该披露日,北京哲厚持有公司股份17,068,5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2%。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哲厚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截至该披露日,北京哲厚持有公司股份19,093,5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2%。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哲厚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截至该披露日,北京哲厚持有公司股份21,120,4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2%。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备注:

  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资金来源为北京哲厚自有资金。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不涉及要约收购。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