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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风险警示期间相关事项进展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2-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3.7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13.3条第(五)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现就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㈠ 因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供销大集”)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未能在一个月内(即2021年1月30日起一个月内)解决公司2021年1月30日《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以下简称“《自查报告》”)及2021年2月9日《关于针对自查报告整改计划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以下简称“《自查报告补充公告》”)中披露的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等问题,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五)项、第13.4条、第13.6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3月1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2021年2月27日《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㈡ 因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年审机构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四)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开市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2021年4月30日《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 3 \* GB4 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第(七)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和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二、风险警示期间相关事项解决进展情况

  ㈠《自查报告》所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未披露担保整改情况

  《自查报告》所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未披露担保通过公司及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和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解决。2021年12月31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或“法院”)裁定确认《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2022年4月24日,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收到海南高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三百二十一家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通过《重整计划》和《三百二十一家重整计划》的实施执行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毕,详见2022年4月25日《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所涉事项已整改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1)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整改情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通过受领现金、取得海航集团破产重整专项服务信托份额以及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票让渡给上市公司的方式得以解决,截至2022年4月24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整改完毕。详见信永中和2022年4月24日出具的《关于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专项报告》。

  (2)未披露担保事项整改情况

  重整企业提供的未披露担保整改:①部分债权已清偿完毕;②经法院确认的债权,已通过现金清偿和股票抵债的方式得到清偿;③未经法院确认的债权,对应的偿债资源已由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进行预留,相关债权已得到依法处理和安排。对未履行审议程序的关联担保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届时公司参照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解决方案解决相关问题。公司已按照《重整计划》相关规定对相应债权预留了偿债资源,并将按照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认定结果承担相应责任,相关债权已得到依法处理和安排。就因此可能给公司造成的最大担保责任,关联方已为此预留了对应的信托份额,待法院判决后根据《三百二十一家重整计划》依法清偿给公司。如前所述,重整企业提供的未披露担保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已通过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特定关联方向供销大集让渡转增股票和供销大集获得现金及信托计划份额以消除。

  非重整企业提供的未披露担保整改:已由主债务人通过置换抵押资产的方式解决完毕,该未披露担保的违规情形已消除。

  如上所述,未披露担保事项已整改完毕,详见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于2022年4月24日出具的《关于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披露担保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㈡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况

  因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机构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年审机构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四)项、第14.3.1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开市起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2021年4月30日《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经整改,公司因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有效性分别被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7条、9.8.5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申请,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和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三、其他事项

  2021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正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六月三日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2-063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6日披露《关于董事、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以下简称“增持计划公告”),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2年4月6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15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30万元。

  2.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2022年6月2日,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13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9%,增持金额合计约116.45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㈠ 增持计划主体

  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为公司董事长尚多旭、副董事长韩玮、董事兼总裁王卉、监事会主席林晓赛、监事吴克勤、副总裁刘昆、财务总监尚建飞、董事会秘书杜璟。

  ㈡ 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增持买入前,增持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3,134股,其中副董事长韩玮持有公司股份48,087股,董事兼总裁王卉持有公司股份15,912股,监事会主席林晓赛持有公司股份13,489股,副总裁刘昆持有公司股份135,646股。增持主体持股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5月27日《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 3 \* GB4 ㈢ 计划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前6个月无减持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㈠ 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㈡ 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㈢ 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15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30万元。

  ㈣ 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

  ㈤ 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4月6日起6个月内。

  ㈥ 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㈦ 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㈧ 拟增持股份的锁定期安排:本次增持股份需要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22年6月2日,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13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9%,增持金额合计约116.45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四、其他说明

  ㈠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㈡ 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㈢ 上述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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