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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对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258号),按照关注函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关注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核查情况回复公告如下:

  一、根据本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关注、核实相关事项,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回复:

  公司严格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其他事项类第1号--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的规定,向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唯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核实,并进行了认真自查。

  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根据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实际情况,分别于 2022年5月21日、5月25日、6月1日披露了《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关注与核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在信息披露选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 2022-36、2022-37、2022-38)。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根据本所规定,向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公司回复: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向控股股东(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的唯一股东(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书面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的唯一股东于2022年6月2日进行了书面回函。根据上述回函,截止回函日,公司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的唯一股东不存在计划对本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根据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公司回复:

  公司严格按照《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规定,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公司近期通过投资者咨询电话、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主要沟通的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及股东人数等;公司近期未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现场调研。

  此外,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15:00-17:00在中证路演中心(https://www.cs.com.cn/roadshow/)通过网络远程方式举行了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1)。

  四、核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公司回复:

  公司已就是否存在近期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书面函询并获得了回函。根据前述回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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