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锐精密
股票代码:68805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青岛六禾之谦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王烨
住所或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3702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西安环大六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王烨
住所或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3702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夏晓辉
住所或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3702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卓晓帆
住所或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3702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王烨
住所或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3702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中原理财-六禾光辉岁月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六禾谦恒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六禾谦远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金海5号证券投资集合信托计划、六禾谦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上海六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或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3702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2年6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如果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一) 基本情况
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基本情况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基本情况
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的基本情况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的基本情况
5.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的基本情况
6.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的基本情况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二主要负责人情况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三、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青岛六禾、西安六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六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夏晓辉、王烨、卓晓帆可通过上海六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青岛六禾、西安六禾施加重大影响;六禾光辉、六禾谦恒、六禾谦远、金海5号、六禾谦汇均为上海六禾投资有限公司旗下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司股东夏晓辉为上海六禾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六禾光辉、六禾谦恒、六禾谦远、金海5号、六禾谦汇与青岛六禾、西安六禾、夏晓辉、王烨、卓晓帆共同构成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自身资金需要而进行的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股份增减计划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2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公司股东青岛六禾及其一致行动人西安六禾、夏晓辉、王烨、卓晓帆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250,5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7.38616%。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青岛六禾的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减持比例不受限制。西安六禾、夏晓辉、王烨、卓晓帆减持比例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3个月内(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3个月内(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927,359股,占公司总股本8.92419%。
其中:青岛六禾持有公司股票1,5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59026%;西安环大持有公司股票22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1627%;夏晓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21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2.77200%;王烨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1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0.72328%;卓晓帆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6808%;六禾光辉、六禾谦恒、六禾谦远、金海5号、六禾谦汇持有公司股票331,959股,占公司总股本0.7543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2月30日,六禾光辉、六禾谦恒、六禾谦远、金海5号、六禾谦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10,141股,占公司总股本0.25027%。
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6月6日,青岛六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45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3.30781%。
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6月6日,西安环大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61,131股,占公司总股本0.3661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2,200,387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4.99997%,持股比例已低于5%,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减持信息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盖章):青岛六禾之谦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盖章):西安环大六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签字):夏晓辉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签字):卓晓帆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签字):王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盖章):上海六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2年6月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盖章):青岛六禾之谦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盖章):西安环大六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签字):夏晓辉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签字):卓晓帆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签字):王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盖章):上海六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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