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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 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11.3950%减少至10.3207%。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6月6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创丰昕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创丰”或“厦门创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温州东楷富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温州东楷”)、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创丰昕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创丰”)、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创丰长茂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创丰”)、古交金牛汇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古交金牛”)、国投创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创丰”)、彭震发来的《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获悉其自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6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19,1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43%。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 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天津创丰,及其一致行动人:温州东楷、上海创丰、宁波创丰、古交金牛、国投创丰、彭震履行其于2021年12月3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告编号:2021-073),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仍处于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8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苏州钟鼎五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钟鼎五号”)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钟鼎五号青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钟鼎青蓝”)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827,8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432%。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其中 3,127,875股已于2021年11月1日起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4.1022%。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1年11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了《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钟鼎五号、钟鼎青蓝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3,127,87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1022%。

  2022年6月6日,公司收到钟鼎五号、钟鼎青蓝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钟鼎五号、钟鼎青蓝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42,9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89%。钟鼎五号、钟鼎青蓝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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