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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 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天下秀        公告编号:临2022-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天下秀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广告”)、天下秀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下秀广告”),上述公司均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8,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为28,000万元,上述担保均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事项概述

  为了全力支持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下秀”)近日分别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厦门银行北京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和《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北京广告向厦门银行北京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该额度授信期限自2022年5月13日起至2025年5月12日止;为北京广告向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该额度授信期限自2022年5月23日起至2023年1月13日止;上述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

  此外,公司和北京广告分别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星展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上述担保主体共同就星展银行北京分行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下秀广告签发的银行授信函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本次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8日、2022年5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9日、2022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由于本次担保金额总计为28,000万元,因此本次担保的金额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1:北京天下秀广告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五街5号B座105

  法定代表人:李檬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广告信息咨询;展览服务;经济贸易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技术推广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餐饮服务(仅限地上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餐饮服务(仅限地上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担保对象2:天下秀广告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北海市四川路356号北海软件园3幢5层002号(北海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李檬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广告信息咨询,展览服务,经济贸易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销售,电脑图文设计,通信设备的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经营状况

  被担保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 关联关系

  被担保方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二、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公司与厦门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本次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0,000万元。

  4. 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即《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包含展期、延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5. 担保业务范围:《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及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二) 公司与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本次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7,000万元。

  4. 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包含展期、延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6. 担保业务范围:《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息、以及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三) 公司及北京广告与星展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下秀广告有限公司

  债权人: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 担保主债权:星展银行北京分行自 2022 年1月13日至2027年1月12日向债务人天下秀广告签发的各类型授信函(以下简称“主合同”),本次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度为人民币11,000万元。

  4. 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三年止。

  5. 担保业务范围:主合同项下应支付的所有主债权、及其所有的相关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为28,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72%,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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