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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2-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山东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山东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希元”)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为山东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5)。

  2020年11月27日,山东希元与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银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5,000万元,借款期限三年。公司就该笔借款事项签署了《保证合同》,山东希元签署了《抵押合同》,山东希元法定代表人王静签署了《自然人保证合同》,山东希元股东北京宜方宏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王静签署了《反担保合同》。截至本公告日,由于山东希元未能及时支付利息,德州银行拟定提前收回贷款,并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保全金额约13,251万元。

  二、公司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主合同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15,000万元

  4、风险控制措施:

  (1)山东希元以自有土地(评估价值约1492万元)为本次借款事项提供抵押担保;

  (2)山东希元股东北京宜方宏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山东希元法定代表人王静为本次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两方同时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11月8日

  3、注册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开发区湖畔丽园小区西侧C2号楼07号商铺

  4、法定代表人:王静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废活性炭回收再生利用;活性炭生产、销售;危废综合利用技术及产品应用技术研发、销售;危废综合利用设备研发与制造;危险废弃物收集与储存;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其他污染治理;环保服务咨询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5%,北京宜方宏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5%。

  8、财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山东希元总资产2.34亿元,总负债1.86亿元,净资产0.48亿元,2021年度净利润-158.45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山东希元总资产2.44亿元,总负债1.96亿元,净资产0.47亿元,2022年1-3月净利润-37.23万元。(注:上述财务数据中2021年12月31日数据经审计,2022年3月31日数据未经审计)

  四、可能的影响和后期安排

  德州银行已向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出具《民事裁定书》,查封山东希元、本公司和王静银行存款13,251万元或其他等值财产。

  该事项目前尚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正在与德州银行商谈,并积极与债权人和其他债务人进行沟通协商,协助山东希元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争取将各方损失降到最低。公司将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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