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6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9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2022年5月25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25日、2022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暨回购账户开立完成的公告》等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现阶段,公司发展战略清晰,全产业链布局完善,业务规模稳步提升,双气源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客户结构持续优化,内生增长潜力持续释放;同时,公司通过整合方式积极布局“陆气气源”,并适时布局氢能等新赛道业务,企业整体价值全面提升。近期受外围市场多重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出现较大幅度下跌,并与公司基本面情况出现一定程度背离。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股权分布情况及人才战略等,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实施股份回购,并全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计划。
三、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披露进展情况,并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及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已完成开立,尚未进行股份回购。
2022年6月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03%;最高成交价为21.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1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294,5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四、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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