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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22-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6日收到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的专项说明》。华英证券作为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苏锦华先生、吴宜女士负责具体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该持续督导期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结束。因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华英证券继续安排苏锦华先生和吴宜女士对剩余募集资金情况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召开了十届八次董事会,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并已于2022年5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本次发行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0871)。华英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安排金城先生(简历见附件)和吴宜女士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为保证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华英证券安排本次发行保荐代表人金城先生接替苏锦华先生继续负责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此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吴宜女士和金城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7日

  附:

  保荐代表人金城先生简历

  金城先生,现任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董事,工学学士、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证券执业证书号码为S1540720100007。作为保荐代表人执业期间,金城先生担任隆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兴发集团[600141]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曾参与美林控股财务顾问项目、兴发集团[60014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信维通信[300136]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京东方[000725]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京东方[000725]2019年至2022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项目等,在IPO、上市公司再融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公司债券等业务领域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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