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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华鼎        公告编号:2022-058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发展资产”)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杭州越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杭州越骏”)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40,708,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7%,发展资产与杭州越骏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4,208,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发展资产、杭州越骏拟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538,000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2019年1月28日,杭州越骏通过本非公开发行认购股份方式持有公司股份40,708,039股,并约定自股份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目前杭州越骏所持公司股份限售期已届满,但尚未解除限售,如该等限售股份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流通的,杭州越骏会择机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发展资产、杭州越骏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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