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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 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2-034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君盛峰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盛峰石”)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89,902,0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并于2021年8月23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1年11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君盛峰石拟在该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1年12月6日至2022年6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1年11月18日至2022年5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2,847,608股。

  截止2022年6月5日,君盛峰石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由于君盛峰石对公司的发展前景持续看好,同时基于对资本市场情况的判断,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由于君盛峰石对公司的发展前景持续看好,同时基于对资本市场情况的判断,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和比例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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