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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2-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山东鑫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海实业”)增资39,27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鑫海实业51%股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及2022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关于对外投资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2022年6月2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2]332号),具体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山东鑫海实业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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