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36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宁波华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投资”)持有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缆”)22,285,22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24%,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股东华夏投资计划自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11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571,305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1%)。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6日披露的《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2022年6月7日,公司收到华夏投资发来的《告知函》,告知华夏投资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785,662股,累计减持股份数量已超过其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数量的一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华夏投资系公司董事、高管、核心人员等持股公司;上述持股数量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前发起人股份以及公司上市后各年度权益分派后获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会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尚未实施完毕的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37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于2022年6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夏崇耀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一项议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关于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38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ORIENT CABLE (NBO) EUROPE B.V. (拟定名,最终以当地主管部门核准为准)。

  ● 投资总金额:不超过100万欧元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事项尚需获得境外投资主管机关、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机关等相关政府机关的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境外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与中国国内存在较大区别,将给本次子公司的设立带来一定的风险,后续实际运营过程中也可能面临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等风险。

  3、境外子公司短期内可能不产生经济效益,但对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设立背景

  当前,全球新一轮能源革命和科技革命深度演变、方兴未艾,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已经成为全球能源转型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方向和一致宏大行动。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践行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贡献承诺的主导力量。全球能源将加速向低碳、零碳方向演进,

  后疫情时代,世界各国经济复苏需求迫切、局域战争冲突引发欧洲对于能源供给安全日益重视。2020年以来世界主要经济体相继明确了碳中和长期目标,海上风电被视为重要的替代能源,包括欧洲、美国、日本、韩国在内的世界主要经济体纷纷制定了庞大的海上风电开发规划。

  根据世界风能委员会发布的《全球海上风电报告2021》,到2030年欧洲地区预计装机容量将达到70.35GW。而到2050年,欧洲海上风电装机总量将在当前基础上增长25倍以上。根据IRENA的预测,到2030年,全球海上风电增长主要来自欧洲和亚洲,分别占全球海上风电总额的47%和40%。

  目前,欧洲仍是全球海上风能资源利用最充分的地区和海上风电发展全球领跑区域,同时欧洲也是全球海上风电产业和技术的核心地区,在海上风电技术研发和应用方面一直保持领先优势。但是,随着国内海上风电产业链的高速发展,我国海底电缆制造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已经具备与其同台竞技的研发能力与技术水平。

  为此,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缆”)在“十四五”发展规则中明确提出国际化发展战略。此次通过设立全资境外子公司,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充分利用国内、国外资源,提升公司品牌国际知名度与市场竞争力;有助于公司更好地贴近客户,多元化技术人才及技术合作,进一步推动公司国际化进程。

  (二)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不超过100万欧元自有资金在荷兰鹿特丹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即“ORIENT CABLE (NBO) EUROPE B.V.”(拟定名,最终以当地主管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ORIENT CABLE (NBO) EUROPE B.V.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拟设立地址:荷兰鹿特丹

  4、经营范围: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供应链管理等

  5、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

  6、标的公司的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拟从公司选派或从外部聘任。

  上述信息以当地相关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在境外设立子公司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战略布局。通过欧洲子公司的设立,公司将在欧洲逐步实现营销、技术研发、全球供应链开发和售后服务平台的提升,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和提高客户满意度。有利于进一步拓展相关产业的海外市场,促进公司业绩增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整体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提升公司品牌的国际知名度。

  本次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的境外子公司,资金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一)标的公司尚需获得境外投资主管机关、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机关等相关政府机关的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二)境外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与中国国内存在较大区别,将给本次子公司的设立带来一定的风险,后续实际运营过程中也可能面临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等风险。

  (三)疫情常态化情况下,欧洲经济发展存在不确定性,可能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及汇率波动风险。

  (四)境外子公司短期内可能不产生经济效益,但对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国内外经济、行业等相关的政策导向,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境外所属国法律体系、投资体系等相关事项,积极开拓业务,审慎经营。积极采取适当的策略及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通过专业化的运作和管理方式以降低与规避因境外子公司的设立与运营带来的相关风险,力求使境外子公司为东方电缆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实现发挥积极作用,并为投资者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二二年六月七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