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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及更正公告(上接D42版)

  (上接D42版)

  d、企业个别风险值Rc

  公司个别风险是指发生于个别公司的特有事件造成的风险,这类风险只涉及个别企业和个别是投资项目,不对所有企业或投资项目产生普遍的影响,该风险系数取值一般在0%~10%之间。根据目前宏观经济状况、行业面临的经营风险及标的公司经营情况综合确定标的公司个别风险为4.50%。

  e、确定股权收益率Re

  按照上述数据,计算股权收益率为12.55%。

  B确定债务资本成本Rd

  债务资本成本按基准日中长期贷款利率4.65%确定。

  C确定资本结构

  以可比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平均值作为计算基础。

  对比公司资本结构带息债务/股权价值平均值D/E为10.73%,付息债务资本占全部资本比例为9.70%,权益资本占全部资本比例为90.30%。

  经上述计算,本次评估WACC为11.72%,息税前口径折现率为13.79%。

  (4)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确定

  经上述评估程序,得到未来年度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测算表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5)龙华化工未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9月16日,聚石化学全资子公司清远市普塞呋磷化学有限公司与金秀民等9名自然人签订了《金秀民、金飞、金秀品、金建明、金建宝、金秀汉、吾超逸、楼立民、楼经纬与清远市普塞呋磷化学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以7,522.20万元收购龙华化工59.06%的股权。根据股份转让协议,龙华化工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需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3,900.00万元,2021年龙华化工实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3,541.1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实现数为3,368.98万元,第一年已完成3年累计业绩承诺达86.38%。

  龙华化工商誉资产组在2021年12月31日含商誉的公允价值为10,590.71万元,考虑到目前磷化工市场、未来发展趋势及龙华化工的在手订单签订情况,对龙华化工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算,其可收回金额为23,200.00万元,高于其商誉资产组公允价值,故未计提商誉减值具有合理性。

  2、普立隆

  (1)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假设主要包括一般假设和特殊假设。其中,一般假设包括:①交易假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②公开市场假设: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③资产组持续经营假设,假定标的资产组的经营业务合法,并不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其无法持续经营。特殊假设主要包括:本次评估以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明的特定评估目的为基本假设前提、无重大变化假设、无不利影响假设、方向一致假设、会计政策一致假设、资产持续使用假设、简单再生产假设、数据真实假设、现金流稳定假设等。

  (2)评估方法

  本次采用收益法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行评估测算。

  (3)评估相关参数的选取

  ①预测期的确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结合对资产组业务的市场调查和预测,综合考虑了资产组业务目前生产经营状况、营运能力、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取5年作为详细预测期,此后按稳定收益期。即详细预测期截止至2026年,期后为永续预测期。

  ②营业收入、息税前利润的确定

  根据资产组现有业务的执行情况、在手订单签订情况及行业发展情况等因素 的综合分析,对未来五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利润进行预测。 资产组详细预测期及永续期的营业收入、收入增长率、息税前利润及息税前利润 率预测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③折现率的确定

  A、确定权益资本成本Re

  a、确定无风险收益率Rf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以忽略不计。取中债网10年期国债收益率2.78%作为本次无风险收益率。

  b、确定βe值

  本次最终选取三家可比上市公司并通过同花顺iFinD系统,获取行业剔除财务杠杆调整的Beta值及资本结构进行计算。

  资本结构比率选取可比公司历史年度带息债务/股权价值平均值确定D/E=10.02%。则安装财务杠杆后的Beta为0.9300。

  c、确定ERP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中国证券市场的特征指数沪深300为基本指数,对ERP进行测算,经测算,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1年度基准日评估项目的ERP统一选定为5.86%。

  d企业个别风险值Rc

  公司个别风险是指发生于个别公司的特有事件造成的风险,这类风险只涉及个别企业和个别是投资项目,不对所有企业或投资项目产生普遍的影响,该风险系数取值一般在0%~10%之间。根据目前宏观经济状况、行业面临的经营风险及标的公司经营情况综合确定标的公司个别风险为5.00%。

  e确定股权收益率Re

  按照上述数据,计算股权收益率为13.23%。

  B确定债务资本成本Rd

  债务资本成本按基准日中长期贷款利率4.65%确定。

  C确定资本结构

  以可比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平均值作为计算基础。

  对比公司资本结构带息债务/股权价值平均值D/E为10.02%,付息债务资本占全部资本比例为9.10%,权益资本占全部资本比例为90.90%。

  经上述计算,本次评估WACC为12.39%,息税前口径折现率为14.58%。

  (4)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确定

  经上述评估程序,得到未来年度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测算表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5)普立隆未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聚石化学收购普立隆股权时盈利预测2021年预测净利润为2021年预测净利润为412万,2021年经审计后净利润为308万,其中管理费用-股权激励奖40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处置42万,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2021年实现利润约为388.56万元,当年完成率达94.31%,实际完成数与预测数差异较小;普立隆商誉资产组在2021年12月31日含商誉的公允价值为2,413.67万元,考虑到目前市场情况、未来发展趋势及公司的在手订单签订情况,对普立隆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算,其可收回金额为2,540.00万元,高于其商誉资产组公允价值,故未计提商誉减值具有合理性。

  3、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

  公司收购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时,对应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收购对价是一致的,未形成商誉,无需计提商誉减值。

  (五)持续督导机构核查

  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执行了以下程序:

  1、了解及评估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有效性,包括关键假设的采用及减值计提金额的复核及审批;

  2、评价管理层委聘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3、通过参考行业惯例,评估了管理层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使用的估值方法的适当性;

  4、通过将收入增长率、永续增长率和成本上涨等关键输入值与过往业绩、管理层预算和预测进行比较,审慎评价编制折现现金流预测中采用的关键假设及判断;

  5、检查管理层对冠臻科技业绩补偿款确认的准确性。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公司本年收购四家公司的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评估假设和相关参数选取未见异常,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理由合理。

  (六)会计师核查

  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及评估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有效性,包括关键假设的采用及减值计提金额的复核及审批;

  2、评价管理层委聘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3、通过参考行业惯例,评估了管理层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使用的估值方法的适当性;

  4、通过将收入增长率、永续增长率和成本上涨等关键输入值与过往业绩、管理层预算和预测进行比较,审慎评价编制折现现金流预测中采用的关键假设及判断;

  5、检查管理层对冠臻科技业绩补偿款金额确认的准确性。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公司本年收购四家公司的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和商誉减值计提结果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评估假设和相关参数选取未见异常。

  三、项目投资

  问题9、关于项目投资。报告期内,公司除多笔股权投资外,还新增多项项目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约4.69 亿元。请公司:(1)补充各项目投资的主要考虑、拟开展的主要业务、计划投资金额、目前已经投资金额、2022 年拟投资金额、建设周期、预计达产时间和预计产生的经济效益;(2)结合自有资金情况,说明公司新增多项项目投资是否存在资金压力,是否会对公司的资金周转、研发项目以及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3)补充确保资金安全的主要措施;(4)评估项目风险情况,并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回复】

  (一)补充各项目投资的主要考虑、拟开展的主要业务、计划投资金额、目前已经投资金额、2022 年拟投资金额、建设周期、预计达产时间和预计产生的经济效益;

  公司报告期内新增项目投资4.69亿元,可分为四类,情况如下:

  单位:元

  

  1、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IPO募投项目

  单位:元

  

  上述项目详情,公司已在2022年4月29日披露《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8)以及上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详细披露。

  2、塑料循环产业类项目

  单位:元

  

  3、改性塑料扩产类项目

  单位:元

  

  4、内部业务架构调整类项目

  (1)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市聚石化工有限公司增资1000万元主要为其转型从事建筑模架租赁业务提供资助。广州市聚石化工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3月15日工商核准变更为广东聚石建筑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也变更为“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等”。

  (2)新设立广东聚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的主要目的是将汽车型材业务从母公司剥离为独立子公司经营。

  (3)将全资子公司广东聚石森元包装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以注册资本1000万元转让给广东聚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即将其由全资一级子公司变更为全资二级子公司,系内部管理架构调整所致。其后广东聚石森元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3000万元,引入外部股东吉林省森元绿色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完成后广东聚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6%,吉林省森元绿色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4%。该控股子公司拟从事物流快递包装箱的租赁运营。

  (二)结合自有资金情况,说明公司新增多项项目投资是否存在资金压力,是否会对公司的资金周转、研发项目以及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021年末及2022年3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4.68亿元及4.45亿元,2019年至2022年3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一直维持在55%,多年来通过合理的财务杠杆政策及持有合理的营运资金配合公司经营发展步伐。因此,2022年公司将继续根据自身的盈利能力、投资项目的进度以及银行授信的支持力度,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研发项目不受重大影响的情况下,稳步推进项目建设。

  (三)确保资金安全的主要措施

  上述所有项目投资皆是由公司全资或控股公司实际承担日常经营活动,其生产、采购、销售、财务等重要环节皆由公司人员管理,公司对项目的经营以及未来发展战略具有决策权,不存在无法控制投资资金使用方向的情况。

  (四)上述三类项目的主要风险如下

  以下楷体加粗部分为公司在2021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经营风险、财务风险、行业风险的补充披露:

  

  (四)持续督导机构核查

  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执行了以下程序:

  1、查阅招股说明书及年度报告中关于募投项目、投资项目及风险的相关内容;

  2、对募集资金实施银行函证程序;

  3、获取募集资金使用台账,结合采购合同、发票、银行回单等,检查募集资金的使用去向。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中已披露投资项目风险。

  (五)会计师核查

  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查阅招股说明书及年度报告中关于募投项目、投资项目及风险的相关内容;

  2、对募集资金实施银行函证程序;

  3、获取募集资金使用台账,结合采购合同、发票、银行回单等,检查募集资金的使用去向。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中已披露投资项目风险。

  问题10、关于募投项目。截至2021 年末,年产4 万吨改性塑料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进度为61.16%、6.64%,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2 年3 月,投入进度较慢。请公司:(1)补充截至目前,以上两项募投项目最新的进展状态,包括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以及项目建设情况;(2)结合项目进展情况,说明募投项目否存在延期风险,若存在延期情况,请披露并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回复】

  (一)补充截至目前,以上两项募投项目最新的进展状态,包括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以及项目建设情况;结合项目进展情况,说明募投项目否存在延期风险,若存在延期情况,请披露并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已于2022年3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40,000吨改性塑料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议案于2022年3月17日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

  截至2022年2月28日,“年产40,000吨改性塑料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为21,736.77万元,节余募集资金10,830.26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为385.5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4,646.17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2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二)持续督导机构核查

  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执行了以下程序:

  1、查阅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议案及与募投项目相关的公告;

  2、查阅公司的《聚石化学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265号);

  3、了解报告期后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查阅公司已经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以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年产4万吨改性塑料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3月结项,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募投项目不存在延期风险。

  (三)会计师核查

  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查阅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议案及与募投项目相关的公告;

  2、查阅公司的《聚石化学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265号);

  3、了解报告期后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查阅公司已经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以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公司回复中关于年产4万吨改性塑料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3月结项并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的情况和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基本一致,募投项目不存在延期风险。

  四、会计科目

  问题11、关于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2021年年末,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合计9.39 亿元,同比增长约40%,增长幅度高于营收增长。请公司:(1)结合业务开展、信用政策变化等情况,详细说明应收款项同比持续增长的原因、应收款项与营业收入变动的匹配性;(2)披露前五名应收账款涉及客户的名称、交易金额、交易背景、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补充应收账款账龄超一年的主要客户情况,以及相关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4)披露金额前五名的商业承兑票据的交易对方、金额、结算时点,相关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

  【公司回复】:

  (一)结合业务开展、信用政策变化等情况,详细说明应收款项同比持续增长的原因、应收款项与营业收入变动的匹配性

  公司按类别的应收款项与营业收入同期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本期新收购公司的业务增加,如磷化学业务、改性塑料制品中的热熔胶业务、卫生材料业务,相关业务导致应收账款增长约14,126.49万元。

  2、本期公司新设立的公司业务增加,如租赁业务、改性塑料制品中的新型电线电缆业务,相关业务导致应收账款增长约1,538.87万元。

  3、公司原有业务如阻燃剂、改性塑料粒子如节日灯饰类、电子电器类较2020年销量增加,相关业务导致应收账款增长约4,548.00万元。

  4、公司针对不同等级客户执行不同的信用政策,对于资质相似的客户,公司一般给予相近的信用期,平均信用期约60-120天。本期应收账款余额的变化主要受到销售规模的扩张、新产品、新业务类型增加的影响,报告期内不存在信用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客户实际回款期与信用期可能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受下游不同细分行业特点影响,如汽车类市场,账期相对较长。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期后回款的比例约为95.04%,不存在重大应收款无法收回的情况。

  (二)披露前五名应收账款涉及客户的名称、交易金额、交易背景、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涉及客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补充应收账款账龄超一年的主要客户情况,以及相关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应收账款金额大于50万元,账龄超一年的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1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期末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3.80%,占比较低。结合客户的资信情况、期后回款比例来看,整体收款情况良好。公司严格执行了客户信用管理制度,对逾期款项会及时进行催收。针对金额较大的应收账款,公司会深入了解企业的资信情况,形成预期收款计划,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企业报经销售总监、分管事业部总经理同意后予以核销。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均超过90%,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与公司业务模式、客户结构相符,计提比例合理、充分。

  (四)披露金额前五名的商业承兑票据的交易对方、金额、结算时点,相关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

  金额前五名的商业承兑票据情况如下:

  

  (五)持续督导机构核查

  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执行了以下程序:

  1、获取并复核会计师对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函证控制表;以抽样方式对应收账款相关的销售合同、发货单、签收单、期后回款等支持性文件进行检查;

  2、获取并复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明细表,分析与收入的关系,检查期后回款情况;

  3、获取并复核期末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长与收入增长匹配;公司主要客户的信用账期较为稳定,对于资质相似的客户,信用期不存在明显差异;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已根据不同账龄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前五名的商业承兑票据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

  (六)会计师核查

  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对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以抽样方式对应收账款相关的销售合同、发货单、签收单、期后回款等支持性文件进行检查;

  2、取得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明细表,分析与收入的关系,检查期后回款情况;

  3、复核期末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长与收入增长匹配;公司关于主要客户的信用账期较为稳定,对于资质相似的客户,信用期不存在明显差异的说明,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已根据不同账龄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前五名的商业承兑票据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的说明,与我们在核查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问题12、关于预付账款。年报显示,报告期末预付账款为1.22 亿元,同比增加134.62%。其中,前五大预付对象预付金额7,896.94万元,占比达64.82%。请公司:(1)补充前五大预付对象的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缴资本、采购商品的主要类型、合同金额、预付金额以及预付比例;(2)结合历史交易惯例、同行业公司及主要产品市场供应情况,说明预付账款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一)补充前五大预付对象的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缴资本、采购商品的主要类型、合同金额、预付金额以及预付比例

  前五大预付供应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结合历史交易惯例、同行业公司及主要产品市场供应情况,说明预付账款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1、2021年因为上游原材料价格不稳定,公司通过多渠道寻找供应商、积极与供应商磋商等方法,确保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通过预付的形式,部分供应商在采购价格上给予了公司一定程度的优惠,如黄磷的采购价格较市场价格每吨平均低2000元。对于部分处于强势地位的供应商,如黄铜供应商江西铜业(深圳)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由于公司的采购量占供应商比重较小,在原材料价格居高不下的背景下,供应商要求公司预付后款到发货。

  关于黄磷预付款较高(约4,953.55万元)的原因,主要是公司认为黄磷中长期价格走势偏高,且容易受政策影响导致供货紧缺。磷化工产业是典型的高能耗(1吨黄磷耗电约14,000度)、高污染行业,是环保督察的重点,近年来随着供给侧改革和环保督察严监管,不少较小规模的磷矿企业因此停采,2017-2020年我国磷矿石产量逐年下降,另一方面需求端下游包括磷肥、草甘磷等,整体需求偏刚性,且随着新能源汽车的逐步推广,磷酸铁锂电池的需求有望增加磷矿石的消耗。从中长期考虑,供需错配很可能进一步推高磷矿石以及黄磷的价格。

  总体而言,2021年公司预付款相较于2020年有所增长,主要与相关原料的市场行情相关,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黄磷、黄铜、聚苯乙烯、溴素的2021年度价格走势如下图所示:

  

  

  2、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与昆明熙宸贸易有限公司为关联公司)系一家专门从事黄磷生产、销售的公司,公司新收购的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五氧化二磷、多聚磷酸的生产销售,双方历史合作时间较长。基于2021年黄磷市场价格暴涨,并且居高不下的背景,为了规避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影响,龙华化工于2021年8月签订了购销协议并支付了3,300万元用于云南旭东改造黄磷生产设备,双方约定设备完成改造后生产的黄磷应当低于市场价格每吨2,000元,从开始供货之月起每月的优惠额度约450吨,总计优惠额度不超过5,000吨,该安排在以下方面有利于上市公司:

  (1)稳定供货。如前所述,黄磷行业将继续供应紧张,本次公司向旭东集团支付预付款及签订购销协议有利于加深双方合作关系,一定程度上保障公司可稳定采购黄磷。

  (2)降低采购成本。旭东集团按低于市场价格每吨2,000元的供应价格向公司供应5,000吨黄磷,公司可节省采购成本1,000万元。换个角度,预付的3,300万元在一年半内将获得累计价值4,300万元的黄磷,年化收益率约20%。

  上述3,300万元预付款的冲销计划如下:目前公司向旭东集团月均采购量1,000-1,200吨,其中450吨优惠2,000元/吨且可用于冲抵货款的预付款为6,600元/吨,因此预计12个月内可用完5,000吨额度并冲销完毕3,300万元预付款。

  该合约实际已在执行,截至2022年5月31日,货款已抵扣预付款约1,152万元。因此公司预计将在2023年3月之前抵扣完毕3,300万元的预付款。

  综上所述,结合黄磷价格走势,在市场价格不稳定的情况下,公司为保证黄磷供货的稳定性,减少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同时获得了价格优惠,对供应商预付货款具备合理性。

  3、同行业可比公司2021年预付款项占资产总额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同行业公司2021年均有不同程度的预付,公司预付账款与同行业公司相比,预付款项的比重没有明显异常。

  (三)持续督导机构核查

  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执行了以下程序:

  1、对预付款项供应商进行背景调查,查询相关工商信息,检查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核查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订的购销合同,重点关注相关合同条款(付款条件、发货要求、货物验收等);

  2、将主要原料市场价与企业采购价进行对比分析,检查原料采购价款是否合理、公允;

  3、结合2021年主要原料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分析预付款项增长的合理性;

  4、执行期后查验到货情况,检查交易趋势的合理性;

  5、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通过同行业预付款项占资产总额比重,分析公司预付款项是否存在异常。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企业预付款项持续增长存在合理性,付款方式与合同约定一致。

  (四)会计师核查

  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对前五大预付款项供应商进行背景调查,查询相关工商信息,检查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核查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订的购销合同,重点关注相关合同条款(付款条件、发货要求、货物验收等);

  2、将主要原料市场价与企业采购价进行对比分析,检查原料采购价款是否合理、公允;

  3、结合2021年主要原料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分析预付款项增长的合理性;

  4、执行期后查验到货情况;

  5、查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预付款项占资产总额比重,分析公司预付款项是否存在异常。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公司对预付款项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付款方式与合同约定一致的说明与我们在核查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问题13、关于短期借款。2021年末,短期借款为6.89亿元,同比增长87.74%;2022 年一季度,短期借款为8.58亿元,较年末增长24.53%,增速较快。2021年,公司产生利息费用3,667.63 万元。同时,公司在报告期存在多笔股权投资和项目投资。请公司:(1)补充公司各项短期借款的主要协议安排及利率约定;(2)预计前述借款在2022年将产生的利息费用,并说明对公司业绩的可能影响;(3)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是否存在短借长投、期限错配的情形。若存在,请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回复】:

  (一)补充公司各项短期借款的主要协议安排及利率约定

  公司报告期内获得的银行借款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支付货款以及日常生产经营周转需要的一般借款。报告期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情况及主要协议安排及利率约定如下:

  

  (二)预计前述借款在2022年将产生的利息费用,并说明对公司业绩的可能影响

  公司在以下假设的基础上测算2022年利息费用:

  单位:万元

  

  公司的短期借款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性支出,不用于长期资产投资。根据测算,2022年预计产生的利息费用将对全年的利润总额降低4,495万元。

  (三)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是否存在短借长投、期限错配的情形。若存在,请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短期借款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支付货款等日常生产经营周转需要。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公司报告期内的已到期借款均如期偿还。公司自设立起以来,与金融机构拥有良好的合作信誉,不存在逾期借款或者延迟支付利息等借款违约情形,不存在短期借款用于长期投资、期限错配的情形。

  (四)持续督导机构核查

  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执行了以下程序:

  1、检查短期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等文件,核实借款期间、借款利率、受限资产情况;

  2、对公司计提的应付利息金额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间及利率进行重新测算,核实企业账面应付利息金额计提的准确性;

  3、对短期借款的起止日期、还款日期,借款利率、抵押物担保人等向第三方执行函证程序;

  4、检查借款的期后偿还凭证,并检查银行水单;

  5、关注临近到期日的借款并跟踪其是否如期偿还,是否存在逾期借款或者延迟支付利息等其他借款违约情形;

  6、对财务费用利息支出金额执行分析性程序;

  7、获取企业信用报告,将信用报告信贷记录与企业实际借款情况进行核对;

  8、检查与短期借款相关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告中进行恰当列报及披露。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公司短期借款用途符合协议安排,不存在短借长投、期限错配的情形。

  (五)会计师核查

  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检查短期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等文件,核实借款期间、借款利率、受限资产情况;

  2、对公司计提的应付利息金额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间及利率进行重新测算,核实企业账面应付利息金额计提的准确性;

  3、对短期借款的起止日期、还款日期,借款利率、抵押物担保人等向第三方执行函证程序;

  4、检查借款的期后偿还凭证,并检查银行水单;

  5、关注临近到期日的借款并跟踪其是否如期偿还,是否存在逾期借款或者延迟支付利息等其他借款违约情形;

  6、对财务费用利息支出金额执行分析性程序;

  7、获取企业信用报告,将信用报告信贷记录与企业实际借款情况进行核对;

  8、检查与短期借款相关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告中进行恰当列报及披露。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我们未发现公司短期借款的增长存在重大不合理之处。

  问题14、关于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3,728.28万元,较上年末增长362.08%,增幅较大。请公司:(1)列示前五大其他应收款的交易对象、交易金额、是否为公司关联方、目前账龄、预计回款时间;(2)结合其他应收款发生的交易背景,说明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一)列示前五大其他应收款的交易对象、交易金额、是否为公司关联方、目前账龄、预计回款时间

  2021年公司前五大其他应收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结合其他应收款发生的交易背景,说明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1、常州沛腾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沛腾装备”)的其他应收款500万元,系聚石化学于2020年下半年预付的设备款,该设备名称系ALD柔性沉积装备,用于聚石化学在研发特种薄膜产品,公司向聚石化学交付设备后在现场进行调试,但设备运行一直无法达到预定目标,故最终将设备退回;且公司存在现金流紧张的经营情况,便与聚石化学商讨还款方案,聚石化学因认同沛腾装备在SEI领域的专业领先地位及看好公司未来发展,故双方一致同意,将该500万元款项作为聚石化学对常州沛腾的投资款,目前双方正在洽谈投资细节,待双方确定投资细节后上市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沛腾装备成立于2019年11月,注册资本1,500万元,实缴资本2.3万元注册地址为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腾龙路2号。沛腾装备是一家专门从事人造SEI(Solid Electrolyte Interphase)技术研究的初创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乐阳为毕业于中科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的微电子专业博士。公司技术团队具有多年大型半导体、太阳能、锂电工艺装备设计与制造经验,于2020年荣获常州市第十三批“龙城英才”资助。公司与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江苏中科院智能科学技术应用研究院、常熟理工学院等研究机构建有紧密合作关系,并同佛山天劲、远东电池与孚能科技等公司做批量试样验证。

  2、深圳市宏鼎物流运营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广东聚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宏鼎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严志宏于2021年9月9日共同设立的控股子公司,聚石投资出资金额450万元,持股60%,主要经营物流行业循环包装箱的租赁业务。后后由于各股东经营理念不一致等原因,经协商,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广东聚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退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回款38万元,剩余412万元作为可收回的投资款列示于其他应收款。由于物流行业受疫情影响,宏鼎物流的现金流紧张,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公司尚未收到剩余的投资款项。经双方协商一致,款项预计于2022年9月前退回。

  3、2021年10月29日,子公司广东聚石供应链有限公司与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加工合同,公司支付对方398万元作为加工费及为保障对方正常经营的保证金。2022年1月18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原广东聚石供应链有限公司于《委托加工合同》的所有权利义务由控股子公司安徽安宝化工有限公司承担并履行,故2022年1月24日已回款。

  4、由于公司本年度新收购及新设立的公司较多,房租保证金及出口退税款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

  (三)持续督导机构核查

  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执行了以下程序:

  1、询问财务负责人,了解主要其他应收款形成的背景、履行情况;

  2、获取并复核会计师关于其他应收款的函证控制表;

  3、抽查其他应收款大额收付款凭证、合同、发票等;

  4、通过对主要其他应收款对手方的商业信息进行查询,核查其工商资料信息、股权结构、董监高主要人员情况等信息,确认交易对手是否存在重大异常,了解其他应收款对手方及其股东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5、与常州沛腾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宏鼎物流运营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进行访谈,并获取该两家公司关于欠款的说明;

  6、督促公司尽快收回对宏鼎物流的其他应收款,如未能如期收回应及时在定期报告中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公司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的交易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发生真实,发生原因合理。

  (四)会计师核查

  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询问财务负责人,了解主要其他应收款形成的背景、履行情况;

  2、选择金额较大或性质特殊的其他应收款实施函证程序;

  3、抽查其他应收款大额收付款凭证、合同、发票等;

  4、通过对主要其他应收款对手方的商业信息进行查询,核查其工商资料信息、股权结构、董监高主要人员情况等信息,确认交易对手是否存在重大异常,了解其他应收款对手方及其股东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5、与常州沛腾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宏鼎物流运营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进行访谈,并获取该两家公司关于欠款的说明。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其他应收款的交易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发生的原因合理。

  问题15、关于货币资金。年末公司货币资金46,838.33万元,最近一年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571.17 万元。公司年末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比重在20%以上,且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占四个季度货币资金账面价值平均值的比重小于2%。请公司:(1)说明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的具体来源;(2)说明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是否匹配。

  【公司回复】:

  (一)说明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的具体来源

  2021年公司利息收入来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说明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是否匹配

  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公司本年度的货币资金主要分为正常活期存款及募集资金存款。其中:

  1、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于光大银行、建设银行、花旗银行、工商银行,银行提供的年化利率分别为1.725%、1.61%、1.755%、1.495%,平均年化利率为1.65%,模拟计算募集资金年化利率为1.46%,与平均年利率无重大差异。

  2、剔除募集资金后,2021年公司模拟存款年化利率为0.13%。2021年美元存款活期利率为0.05%,人民币存款活期利率为0.35%,公司整体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在“0.05%-0.35%”间。鉴于公司美元存款余额在银行存款期末余额占比约46.52%,则美元人民币活期存款的加权平均利率=0.05%*46.52%+0.35%*(1-46.52%)=0.21%,与报告期内模拟本外币活期存款年化利率无重大差异。

  (三)持续督导机构核查

  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执行了以下程序:

  1、获取银行对账单、企业信用报告,并对货币资金实施函证程序;

  2、检查募集资金账户的对账单,募集资金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检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的来源,询问财务负责人利息收入的确认及计量方法;

  4、针对各类存款测算利息收入,进行配比分析。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公司本年度的利息收入来源包括存款利息收入、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及保证金利息收入,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相匹配,未见异常。

  (四)会计师核查

  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获取银行对账单、企业信用报告,并对货币资金实施函证程序;

  2、检查募集资金账户的对账单、募集资金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3、检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的来源,询问财务负责人利息收入的确认及计量方法;

  4、针对各类存款测算利息收入,进行配比分析。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公司本年度的利息收入来源合理,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相匹配未见异常。

  问题16、关于无形资产。报告期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1.07 亿元,同比增加247.78%,主要为企业合并时增加4,560.90万元专利权以及2,476.24万元土地使用权。请公司:(1)补充各项专利权的具体名称、专利类型、形成时间、账面价值、评估价值;(2)补充土地使用权的地理位置、面积大小、账面价值以及目前使用状态。

  【公司回复】:

  (一)补充各项专利权的具体名称、专利类型、形成时间、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2021年公司增加的各项专利权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补充土地使用权的地理位置、面积大小、账面价值以及目前使用状态

  2021年公司增加的各项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持续督导机构核查

  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执行了以下程序:

  1、获取专利权明细表,对照专利证书检查专利的具体名称、类型、专利号、专利权属等信息,获取并查阅了无形资产评估报告;

  2、获取并查阅不动产权证书,确认土地权属、地理位置、面积、用途等信息;

  3、复核专利权及土地使用权的摊销金额是否正确;

  4、检查银行借款合同,结合银行函证、检查产权证书、询问相关负责人是否存在目前的产权使用状态是否正常。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公司已补充报告期增加的各项专利权的具体名称、专利类型、形成时间、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及土地使用权的地理位置、面积大小、账面价值、目前使用状态等信息,相关资产在报告期内状态正常。

  (四)会计师核查

  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获取专利权明细表,对照专利证书检查专利的具体名称、类型、专利号、专利权属等信息,获取并查阅了无形资产评估报告;

  2、获取并查阅不动产权证书,确认土地权属、地理位置、面积、用途等信息;

  3、复核专利权及土地使用权的摊销金额是否正确;

  4、检查银行借款合同,结合银行函证、检查产权证书、询问相关负责人是否存在目前的产权使用状态是否正常。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公司已补充报告期增加的各项专利权的具体名称、专利类型、形成时间、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及土地使用权的地理位置、面积大小、账面价值、目前使用状态等信息,相关资产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异常。

  问题17、关于生产性生物资产。本期新增生产性生物资产13万元,年报称为海马养殖业务所致。请公司:(1)说明养殖海马的具体原因和主要考虑,与主营业务是否存在关联;(2)补充海马养殖业务相关资产计量和确认的会计处理依据。

  【公司回复】:

  (一)说明养殖海马的具体原因和主要考虑,与主营业务是否存在关联

  海马养殖项目是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聚马水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马水产”)实施的一个初期孵化型项目。聚马水产成立于2021年7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公司间接持股70%,实缴出资410万元。

  公司长期与中山大学保持合作研发的关系,从而了解到中山大学已于近期突破了海马产业化养殖的关键技术。中山大学在海马养殖技术开发方面有长期的工作基础,上世纪90年代未,就建立了大海马、三斑海马驯化、繁殖、养殖技术的体系。引领了广东海马产业化的发展。该研发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是李桂峰教授,他系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海水鱼产业创新团队首席专家,主要从事鱼类育种和鱼类资源开发与利用方向的科研工作。

  公司看好海马养殖项目的前景,且项目前期所需投资额不大,风险可控、收益可观,经总经理决策同意公司与李桂峰教授合资成立控股子公司,帮助项目产业化落地。

  海马养殖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并无直接关联。公司预计在2022年第三季度出售子公司海南聚马水产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不低于该子公司的账面价值。

  (二)补充海马养殖业务相关资产计量和确认的会计处理依据

  根据控股子公司海南聚马水产有限公司与雷州海茂水产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签订的海马亲种购下合同,聚马水产共采购海马1,000尾,金额13万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的要求,海马属于生物资产,按照购买成本13万元进行初始计量,于生产性生物资产核算。

  (三)持续督导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执行了以下程序:

  1、询问公司相关负责人,询问公司开展养殖海马业务的原因;

  2、检查公司购买海马的合同、发票、签收单等,检查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剥离海南聚马水产有限公司的计划时间表。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公司养殖海马的原因合理,相关资产计量和确认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四)会计师核查

  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询问公司相关负责人,询问公司开展养殖海马业务的原因;

  2、检查公司购买海马的合同、发票、签收单等,检查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向公司管理层了解计划剥离海南聚马水产有限公司的计划时间表。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公司养殖海马的原因合理,相关资产计量和确认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18、其他。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中,化工新材料营业收入为22,185.07万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表中未出现冠臻科技;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多个项目未列式预算数。请公司核实前述信息披露是否准确,仔细检查年报是否存在其他错误并进行修订。

  【公司回复】:

  (一)核实前述信息披露是否准确,仔细检查年报是否存在其他错误并进行修订

  1、化工新材料营业收入金额

  经公司自查,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中,化工新材料营业收入应为222,185.07万元,此乃笔误所致。

  以下楷体加粗部分为公司在2021年年度报告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修改内容:

  

  2、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表中未出现冠臻科技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表中未出现冠臻科技,原因是冠臻科技报告期内的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52.12万元)未达到对合并报表的净利润10%以上影响。但由于冠臻科技产生的商誉减值对合并层面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造成了较大影响,公司应当对冠臻科技予以披露。另外,公司也将补充披露聚石长沙的相关财务数据,报告期内聚石长沙结束生产运营,产能与冠臻科技合并,因此聚石长沙的经营业绩同比出现大幅波动且对公司合并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以下楷体加粗部分为公司在2021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的补充披露内容:

  

  3、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多个项目未列式预算数

  公司补充披露重要在建工程项目的预算数,具体如下:

  单位:元

  

  (二)持续督导机构核查

  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执行了以下程序:

  1、检查年度报告中的错误披露是否已修改;

  2、复核年度报告中是否存在其他错误。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针对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中的错误,公司已做修改并披露更正后的年度报告。

  (三)会计师核查

  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检查年度报告中的错误披露是否已修改;

  2、复核年度报告中是否存在其他错误。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针对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中的错误,公司已做修改并披露更正后的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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