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2-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2年6月7日(星期二)15: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明珠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54人,代表股份2,293,331,05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1.42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1,714,320,64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0.96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33人,代表股份579,010,40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4577%。
(二)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51人,代表股份853,342,47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41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274,332,06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954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33人,代表股份579,010,40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4577%。
(三)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 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6,443,2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97%;反对3,515,3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33%;弃权3,37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6,454,7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28%;反对3,515,3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20%;弃权3,37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52%。
2、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6,140,0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64%;反对3,389,9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78%;弃权3,80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6,151,5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573%;反对3,389,9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73%;弃权3,80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54%。
3、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6,707,2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12%;反对3,207,9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99%;弃权3,41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6,718,7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38%;反对3,207,9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59%;弃权3,41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03%。
4、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6,293,0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31%;反对3,111,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57%;弃权3,9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6,304,5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52%;反对3,111,5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6%;弃权3,9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01%。
5、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8,028,4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88%;反对2,17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8%;弃权3,128,6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8,039,8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86%;反对2,17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48%;弃权3,128,6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66%。
6、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2,950,8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032%;反对44,938,5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595%;弃权5,441,5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2,962,2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0961%;反对44,938,5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662%;弃权5,441,5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77%。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7,037,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535%;反对22,947,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6%;弃权3,346,3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7,048,4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187%;反对22,947,6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91%;弃权3,346,3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22%。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6,327,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25%;反对23,221,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26%;弃权3,782,4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338,4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355%;反对23,221,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212%;弃权3,782,4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33%。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1,363,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5770%;反对258,429,0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2687%;弃权3,538,4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374,8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3010%;反对258,429,0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2843%;弃权3,538,4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7%。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6,630,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78%;反对2,993,5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5%;弃权3,707,2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6,641,6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48%;反对2,993,5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08%;弃权3,707,2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44%。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5,865,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7733%;反对253,765,1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0654%;弃权3,699,8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5,877,3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8286%;反对253,765,1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7378%;弃权3,699,8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36%。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1,552,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143%;反对28,326,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352%;弃权3,452,5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1,563,4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759%;反对28,326,3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195%;弃权3,452,5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46%。
上述议案的表决,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四、 律师见证情况
(一)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非凡律师事务所
(二) 见证律师姓名:邵长富、王振兴
(三)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非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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