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麒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麒麟”)持有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科科技”)3,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7%。该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3月21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苏州麒麟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183,167股(不超过爱科科技总股本比例2.00%)。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591,584股(不超过爱科科技总股本比例1.00%),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实施,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591,584股;(2)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183,167股,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实施,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1,183,167股。
若减持期间爱科科技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不是爱科科技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的安排不会导致爱科科技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爱科科技于近日收到苏州麒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该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减持期间为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12月28日;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减持期间为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12月12日。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 苏州麒麟在IPO前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如下:
(1)自爱科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爱科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单位/本公司/本人减持爱科科技股票,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爱科科技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爱科科技股份总数的2%。
(3)本单位/本公司/本人将所持有的爱科科技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爱科科技所有。
● 苏州麒麟在IPO前关于所持股份的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如下
(1)本单位/本公司/本人力主通过长期持有爱科科技股份,进而持续地分享爱科科技的经营成果。因此,本单位/本公司/本人具有长期持有爱科科技股份的意向。
(2)在本单位/本公司/本人所持爱科科技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本单位/本公司/本人自身需要,本单位/本公司/本人存在适当减持爱科科技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本单位减持之数量、比例、金额等应符合本单位在发行上市中所作承诺以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3)如本单位/本公司/本人拟减持爱科科技股份,将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该等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方式依法进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爱科科技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正常减持,不会对爱科科技治理结构、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上述股东将根据监管要求、市场情况、爱科科技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承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