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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2-034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贝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优有限”)合计持有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2,75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63%。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已于2020年12月21日起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贝优有限计划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0%,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12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持股5%以上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注:过去12个月内,贝优有限存在两次披露减持计划,分别为2021/7/17和2021/10/19,上述表格列示为最近一次披露日期2021/10/19。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贝优有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本公司/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发行价格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本企业累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本公司/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公司/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本公司/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除权、除息处理)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4)若本公司/本企业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将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依法减持;

  (5)如果本公司/本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承诺减持股份,本公司/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 6 个月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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